
(1).古代乐曲名。 南朝 宋 王昭之 《肆夏乐歌》:“《法章》既设,初筵长舒。”
(2).法令典章。 宋 苏舜钦 《上三司副使段公书》:“况法章民政,稍贯於昔,益励精力以事事,迄今踰年,吏民虽信,而当涂之称道蔑闻焉。”
法章是汉语复合词,由“法”与“章”组合而成,需从字源、义项及典籍用例综合解析其含义:
法律典章
指国家制定的法律条文与制度规范。《韩非子·饰邪》载:“当魏之方明立辟、从宪令之时……及法慢,妄予,则国日削矣”,此处“法”即法章,强调法令的严明与松弛直接影响国运。
例:修订法章以安民心。
准则与规范
引申为普遍遵循的规则或标准。《礼记·缁衣》云:“言有物而行有格”,郑玄注“格,旧法也”,法章在此类语境中象征行为准则。
例:恪守学术法章。
古代服饰制度(古义)
特指礼制中规定的衣冠纹饰等级。《周礼·春官·司服》详列“王之吉服有九章”,章纹象征身份,合称“法章”,体现礼法秩序。
定义“法章”为“法规章程”,引《后汉书·舆服志》证其制度性。
释义侧重“法令规章”,引《管子·法禁》强调“君壹置其仪,则百官守其法章”的治理内涵。
该词始见于先秦法制文献,汉唐后强化制度属性,现代汉语中“典章制度”为其常用义,古服饰义渐隐。其构词逻辑体现“法主约束,章显条文”的互补关系,凝结中国古代“礼法一体”的文化特征。
参考来源:
“法章”一词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其解释综合了多个来源的考证:
古代乐曲名
指南朝宋时期的一种礼仪乐曲,常用于正式场合。例如王昭之在《肆夏乐歌》中提到“《法章》既设,初筵长舒”,说明其用于宴席或仪式开场。
法令典章
指国家或机构制定的法律、规章制度。宋代苏舜钦在《上三司副使段公书》中写道“法章民政,稍贯于昔”,强调法律对民政的规范作用。现代语境中,该词可引申为强调法律权威或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如商业合同、社会秩序等领域。
补充说明
以上信息综合了古籍记载及权威词典释义,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语大词典》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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