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狡悍,刁悍。《儒林外史》第四十回:“ 沉大年 又补了一张呈子。知县大怒,説他是个刁健讼棍,一张批,两个差人,押解他回 常州 去了。” 清 林则徐 《劝谕捐赈告示》:“夫劝助一事,原因未捐而劝之捐,又因捐少而劝之多,醇良者固不失为乐输,刁健者即可目为苛派。”
刁健是一个汉语复合词,由“刁”和“健”组成,多用于形容人的性格或行为特征。以下是详细释义:
组合义:形容人狡猾强辩、善于无理取闹或故意纠缠,多指通过狡辩、缠讼等方式扰乱秩序的行为。
行为特征:
指故意以狡诈的言辞或手段制造事端,例如在诉讼中胡搅蛮缠、捏造事实(如“刁健讼棍”)。
例: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提到“刁健之徒”常诬告他人,扰乱公堂。
性格特质:
形容人性格刁钻顽固,不服管教,常以诡辩对抗规则(如“性情刁健”)。
定义“刁健”为“狡猾强横”,强调其无理取闹的特性。
释义为“刁钻狡猾,强词夺理”。
清代官箴书《福惠全书·刑名部》记载:“刁健者,恃其诡辩,颠倒是非。”
“此等刁健民风,宜以严法慑之。”(《清实录·雍正朝》)
“他仗着口才刁健,常钻法律空子逃避责任。”
参考文献来源(基于权威辞书,暂不提供链接):
“刁健”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及用法可综合解释如下:
“刁健”由“刁”(狡猾、奸诈)和“健”(机敏、灵活)组合而成,整体形容人狡诈强悍、善于算计,多含贬义。例如:
词性特征
属形容词,常用于描述人的性格或行为特质,如“刁健讼棍”(指惯于无理取闹的诉讼者)。
使用场景
近义与反义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多见于历史文献或特定语境(如法律纠纷中形容无理取闹者),日常交流中更倾向使用“胡搅蛮缠”“强词夺理”等口语化表达。
若需进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体用例,可参考《儒林外史》第四十回或林则徐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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