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允许的敬辞。 唐 无名氏 《玉泉子》:“ 庶锡 復再拜曰:‘尚书适已赐许,皇天后土,实闻斯言。’”《敦煌变文集·秋胡变文》:“今蒙孃教,听从游学,未季(知)娘子赐许己不?”
"赐许"是由"赐"与"许"构成的复合词,其核心语义指向"高位者授予的许可或恩准"。根据《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22年修订本)的解释框架,该词包含两重维度:
一、词源构成 • "赐"字最早见于西周金文,《说文解字》释为"予也",特指上位者向下授予的行为,具有恩惠属性。 • "许"在甲骨文中即有用作允诺记载,《尔雅·释言》训为"听也",强调准许的权威性。
二、语义特征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多用于书面语境,指代三种特殊授权形态:
三、语用限制 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20版)标注,该词属于B级使用频度词汇,主要适用于历史文献研究、法律文书及文学创作领域。在口语交际中多被"批准""许可"等现代词汇替代。
“赐许”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略有差异,但核心意义围绕“上级或尊长的允许”展开。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赐许”由“赐”和“许”组成:
敬辞属性
作为礼貌用语,用于表达对他人允许的尊重。例如《敦煌变文集·秋胡变文》中“未季娘子赐许己不?”即询问对方是否允许。
历史文献用例
唐代《玉泉子》记载:“尚书适已赐许,皇天后土,实闻斯言”,体现古代官场或家庭中下级对上级的请求。
现代语境
现代使用较少,多出现在仿古表达或特定礼仪场合,如正式书信中请求对方同意时,可能用“望赐许”以示谦恭。
需根据语境区分具体指向。例如,在历史文本中多指帝王或官员的正式许可,而现代用法更偏向礼节性表达,实际权力色彩减弱。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用例,可参考《玉泉子》《敦煌变文集》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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