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一品之门设戟十六,二品十四,三品十二。 宋 代因之。“赐戟”谓皇帝特赐门戟,以示优宠。《新唐书·忠义传上·张介然》:“ 介然 启曰:‘臣位三品,当给棨戟。若列於京师,虽富贵,不为乡人知,愿得列戟故里。’ 玄宗 许之,别赐戟京师门第。”《宋史·仁宗纪三》:“臣僚许立家庙,功臣不限品数赐戟。”参见“ 立戟 ”。
赐戟是古代中国君主授予臣属的一种特殊礼遇,指皇帝将戟作为仪仗或权力象征赐予功臣、重臣,以示恩宠与授权。其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
"赐"指帝王给予赏赐,"戟"为古代兵器与仪仗器具的组合体(矛戈合一)。汉代起,戟被纳入"卤簿仪卫"制度,成为代表身份等级的符信。《汉书·文帝纪》载"赐诸侯王以下至吏二千石金帛",其中"金帛"即包含仪仗器物,戟的赐予隐含授权意义 。
受赐者可在府邸门前竖立"门戟",数量对应其品级。《新唐书·仪卫志》明确记载三品以上官员"门列十六戟",五品以上十二戟,形成"列戟制度"。这种视觉符号兼具三重功能:
宋代起,戟的实战功能衰退,但赐戟的礼仪意义强化。北宋《营造法式》详细规范戟架形制,明清时期演变为纯仪仗器具。清代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中"戟为门仗,犹存古制",说明其作为礼制活化石的文化延续性 。
同义词参考:
锡戟(先秦赐物称"锡")、授戟、立戟(动作描述)
文献依据:
“赐戟”是古代中国的一种礼仪制度,主要用于彰显官员的品级和皇恩优宠。以下是详细解释:
若需进一步了解不同朝代的具体差异或更多案例,可查阅《新唐书》《宋史》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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