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胆怯而推辞。《晋书·周处传》:“ 处 知 肜 不平,必当陷己,自以人臣尽节,不当辞惮,乃悲慨即路,志不生还。” 唐 张鷟 《游仙窟》:“ 十娘 曰:‘少府稀来,岂不尽乐! 五嫂 大能作舞,且劝作一曲。’亦不辞惮。遂即逶迤而起,婀娜徐行。” 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三本第二折:“怕墙高怎把 龙门 跳,嫌花密难将仙桂攀。放心去,休辞惮。”
"辞惮"是一个古汉语词汇,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其核心含义指因畏惧、顾虑而推辞或不敢接受。以下是基于权威汉语工具书和典籍的详细解释:
辞惮(cí dàn)
《后汉书·郭躬传》:
"躬奏谳法科,多所生全……有兄弟共杀人者,而罪未有所归。帝以兄不训弟,故报兄重而减弟死。中常侍孙章宣诏,误言两报重,尚书奏章矫制,罪当腰斩。帝复召躬问之,躬对:‘章应罚金。’帝曰:‘章矫诏杀人,何谓罚金?’躬曰:‘法令有故、误,章传命之谬,于事为误,误者其文则轻。’帝曰:‘章与囚同县,疑其故也。’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诈。君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曰:‘善。’迁躬廷尉正。有盗徒囚,论未决,诏特原命。躬奏曰:‘圣恩所以减死罪使戍边者,重人命也。今死罪亡命无虑万人,又自赦以来,捕得甚众,而诏令不及,皆当重论。伏惟天恩莫不荡宥,死罪已下并蒙更生,而亡命捕得独不沾泽。臣以为赦前犯死罪而系在赦后者,可皆勿笞,诣金城,以全人命,有益于边。’帝从之。躬家世掌法,务在宽平,及典理官,决狱断刑,多依矜恕,乃条诸重文可从轻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于令。永平中,奉车都尉窦固出击匈奴,骑都尉秦彭为副。彭在别屯而辄以法斩人,固奏彭专擅,请诛之。显宗引躬问状,躬对曰:‘汉制,棨戟即为斧钺,于法不合罪。’帝从躬议。又有兄弟共杀人者,而罪未有所归。帝以兄不训弟,故报兄重而减弟死。中常侍孙章宣诏,误言两报重,尚书奏章矫制,罪当腰斩。帝复召躬问之,躬对:‘章应罚金。’帝曰:‘章矫诏杀人,何谓罚金?’躬曰:‘法令有故、误,章传命之谬,于事为误,误者其文则轻。’帝曰:‘善。’迁躬廷正。"
→ 语境分析:文中虽未直接出现"辞惮"一词,但记载了郭躬依法据理力争、不畏皇权质疑的案例,反衬出当时官员若缺乏胆识则易"辞惮"其职。
《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
收录"辞惮"词条,释义为"因畏惧而推辞" ,并引《后汉书》相关语境佐证其用法。
该词虽罕用于口语,但在研究古代法制史、官场文化或文献解读时仍有价值,凸显古人面对权责时的心理矛盾——"义"与"惧"的博弈。其内涵可与现代管理学中的"责任规避"(Responsibility Avoidance)概念相参照。
权威参考来源:
“辞惮”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分析理解:
辞惮(拼音:cí dàn)指因胆怯或畏惧而推辞某事。例如:
多用于古代文献或文言语境,描述人物因心理压力而拒绝承担某事,强调内心的畏难情绪。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但可通过典籍例句辅助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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