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北宋 程颢 、 程颐 和 南宋 朱熹 的理学。参见“ 程朱学派 ”。
程朱理学是中国宋明时期的主要哲学流派之一,由北宋程颢、程颐兄弟创立,南宋朱熹集大成,故称“程朱理学”。其核心思想是以“理”为宇宙本体和道德根源,强调通过“格物致知”穷究事物之理,最终达到“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修养目标。以下是详细解释:
程朱理学将儒家伦理纲常(如三纲五常)提升至宇宙本体的高度,认为“理”是超越时空、永恒存在的最高范畴。万物皆由“理”派生(“理一分殊”),社会秩序与道德规范皆源于此“天理”。其核心体系包含:
指宇宙普遍法则与社会伦理的统一体。如“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即是天理的具体化,违背即属“人欲”。
“格”为穷究,“物”包括自然与社会现象。主张从具体事物中体认天理,如朱熹言:“一书不读,则阙了一书道理”。
并非禁绝一切欲望,而是克制违背道德原则的过度私欲,如朱熹解释:“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程朱理学自元代起被定为官学,成为明清科举考试与教育核心内容,深刻塑造了近世东亚社会的伦理观念。其经典表述见于:
来源说明: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程朱理学"条目
侯外庐《宋明理学史》(人民出版社,1984)
陈来《朱子哲学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
程朱理学是中国宋代形成的重要哲学流派,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核心定义与代表人物 程朱理学又称程朱道学,是宋明理学的主要分支,由北宋程颢、程颐兄弟创立,经南宋朱熹系统化完善,形成完整的哲学体系。该学派以“理”为宇宙本源,认为“理”超越时空且至善至美,既是自然规律也是道德准则。
哲学体系特征
历史传承与发展 学派经杨时、罗从彦、李侗等三传至朱熹,最终在南宋完成体系整合。元代被定为官学,明清时期成为科举考试核心内容,并深刻影响日本、朝鲜等东亚国家。
思想史地位 该学派首次将儒家伦理系统化、哲学化,用逻辑化的“天理”取代传统天命观,被视为中国哲学从经验伦理向形而上体系的重要转折。
注:完整发展脉络和学术争议可参考和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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