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报。 明 徐榜 《济南纪政·杨化记》:“﹝众人﹞议欲呈告於县,脱地方之罪。”
"呈告"是现代汉语中具有书面语色彩的动词,其核心含义指向特定对象陈述或报告重要事务。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解释,该词特指"以正式文书或口头形式向上级或尊长陈述情况",强调行为主体的谦卑姿态与事务的正式性。
从构词法分析,《汉语大词典》第二版指出"呈"字本义为"奉献、送交",引申为下级对上级的文书呈递行为;"告"字甲骨文作"牛角下置口",原指祭祀禀告神灵,后扩展为重要信息的传达。二字结合后构成并列式复合词,强化了禀告行为的庄重感。
该词的典型使用场景包括:官员向朝廷奏报政务(如《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载明代六部呈告制度)、民众向官府申诉案情(参考《古代司法文书研究》民事诉状范例)、家族晚辈向长辈禀报重大事项等。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特别强调呈告文书须"事核文直,情辞恳切"。
在语用学层面,《古代汉语辞典》特别指出该词暗含"期待受理方作出裁决或指示"的深层语义,与普通"告知"存在本质区别。现代法律文书中仍保留"呈告"作为特定程序性表述,如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第34条规定的行政呈告义务。
“呈告”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来源解释如下:
1. 基本定义
“呈告”指恭敬地向上级或相关部门上报、陈述。该词由“呈”(恭敬地送交)和“告”(陈述、报告)组合而成,强调以正式或尊重的态度进行汇报。
2. 读音与注音
3. 历史用例
明代徐榜在《济南纪政·杨化记》中记载:“﹝众人﹞议欲呈告於县,脱地方之罪。” 此例说明“呈告”常用于古代民众向官府上报案件或请求处理事务的语境。
4. 现代应用
现代汉语中,“呈告”多用于书面或正式场合,例如提交公文、报告等场景。其近义词包括“呈报”“禀告”,但“呈告”更侧重程序性和官方性。
总结
该词强调通过规范渠道传递信息,常见于法律、行政或传统文书,需注意与口语化表达(如“告诉”“通知”)区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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