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用。《三国志·魏志·高柔传》:“今公辅之臣,皆国之栋梁,民所具瞻,而置之三事,不使知政,遂各偃息养高,鲜有进纳,诚非朝廷崇用大臣之议,大臣献可替否之谓也。”
崇用是一个汉语复合词,由“崇”和“用”两个语素构成,其核心含义指高度推崇并加以任用或采用。具体释义如下:
推崇并任用(人才)
指对某人的品德、才能给予极高的评价和尊重,并委以重任。
例:古代明君常崇用贤能之士治理国家。
尊奉并采用(学说、方法等)
表示对某种思想、理论或技艺的极度认可并付诸实践。
例:儒家思想在汉代被崇用为治国之道。
语素解析:
二者结合强调“因推崇而实践”的行动逻辑。
古籍例证:
《后汉书·桓谭传》载:“(光武帝)崇用儒术,宾礼贤能”,指东汉朝廷尊奉儒学并重用儒生。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多用于书面语或历史论述,如“崇用传统技艺”“崇用德才兼备者”。
“崇用”兼具价值判断与行动落实的双重内涵。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
收录“崇用”词条,释义为“尊崇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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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引《周礼》《史记》等典籍,注解“崇”含“尊尚”义,“用”表“使役”,复合后强调“因尊尚而委任”。
《辞源》(第三版)
以《后汉书》为例,说明该词的历史政治语境。
注意:由于“崇用”属文言色彩浓厚的词汇,当代日常交流中更常用“重用”“推崇”等替代。学术或文化论述中使用时,需结合具体语境明确其“尊崇+实践”的双重语义。
“崇用”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析:
“崇用”意为重用,指对某人或某物高度重视并委以重任。该词强调对人才、能力的认可与信任,带有尊崇、推崇的意味。
该词最早见于《三国志·魏志·高柔传》:“诚非朝廷崇用大臣之议,大臣献可替否之谓也。”此处“崇用”指朝廷对大臣的重用,暗含对其地位和能力的尊重。
适用于描述历史人物任用、文学作品中的人才选拔,或强调对某事物的重视(如“崇用传统技艺”)。
“崇”本义为山大而高(《国语》注:“崇,崇高山也”),引申为尊贵、推崇;“用”即任用。二者结合凸显“以崇高态度委以重任”的内涵。
若需进一步探究“崇”字的其他组词(如“崇尚”“崇拜”),可参考词典或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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