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f a woman) remarry] ∶再次出嫁
亦作“ 重嫡 ”。古代称诸侯的嫡长孙。《管子·幼官》:“重适入,正礼义。” 尹知章 注:“重适,谓承重也。适,诸侯之世子也。”《宋书·礼志二》:“大功为重嫡之服,则虽誓,无復有三年之理明矣。”参见“ 承重 ”。
亦作“ 重嫡 ”。旧时谓妇女再嫁。 鲁迅 《坟·我之节烈观》:“直到 宋 朝,那一班‘业儒’的才说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
重适(chóng shì)是汉语中一个较为古雅的词汇,特指女子改嫁或再婚。以下从释义、字源及文化背景三方面详细解析:
指女子在丈夫去世或离异后再次嫁人。
例: 《汉语大词典》收录该词,释为“再嫁”㊟¹。
本义为“重复”“再次”,引申为行为再次发生。
古汉语中特指“女子出嫁”,《说文解字》注:“适,之嫁也。”其繁体“適”从“啇”(目标)从“辵”(行走),含“往嫁”之意㊟²。
二字组合即“再次出嫁”。
古代礼教强调“从一而终”,女子改嫁称“重适”或“再醮”,带有贬义。如清代《仪礼·丧服》贾公彦疏:“重适者,谓再嫁也。”㊟³ 但随社会变迁,此词渐中性化,现多作历史语境使用。
参见来源
(注:因古籍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纸质权威文献;现代在线词典如“汉典”等可查基础释义,但深度解析需依托学术辞书。)
“重适”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指诸侯的嫡长孙
古代“重适”(也作“重嫡”)用于宗法制度,特指诸侯的嫡长孙,具有继承权。例如《管子·幼官》中记载:“重适入,正礼义。”
补充:这一用法体现了古代宗法社会对嫡长继承的重视。
与“承重”相关
在丧礼中,“重适”与“承重”意义关联,指嫡长孙需承担祭祀重任。《宋书·礼志》提到:“大功为重嫡之服。”
指妇女再嫁
现代更常见的解释是“再次出嫁”。例如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中提到,宋明理学兴起后,“重适”一词被污名化,成为批判妇女再嫁的体现。
例句:中“晴岚剑的剑身偏重,适合男孩子使用”与词义无关,可能是误用。
词源与变迁
早期文献中“重适”并无贬义,但宋代理学强化贞节观念后,该词逐渐带有负面色彩。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辞源》等权威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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