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教语。相续不绝的佛法。 南朝 梁元帝 《谢敕送齐王瑞像还启》:“身持净戒,心抃法流。” 唐 王维 《为舜闍黎谢御题大通大照和尚塔额表》:“宿修梵行,愿在法流者,覆以惭媿之衣,落其烦恼之髮。”
(2).佛教语。佛法流传。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传>序》:“然法流东土,盖由传译之勋。”
“法流”是汉语中具有多重含义的复合词,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展开:
佛教术语
“法流”在佛教语境中指佛法的传承体系,比喻佛法如水流般绵延不绝,代代相续。例如《佛学大辞典》将其定义为“正法之流传,如水之流注”,强调佛法通过师徒授受、经典传播的方式延续。此义项常见于禅宗文献,如“法流东土”描述佛法传入中国后的传播脉络。
法律体系引申
在法学领域,“法流”可指法律规范、制度或思想的传承与发展。《中华法学大辞典》提及该词用于形容法律传统或学派分支,如“中华法系自成法流”,体现法律文化的系统性延续。此用法多见于近现代法学论述。
地理名称
作为专有名词,“法流”是部分河流的古称或别称。例如清代《水道提纲》记载,广东境内有“法流江”,后更名为特定流域名称。这一义项需结合地方志或历史地理文献考证。
哲学概念
道家典籍中偶见“法流”喻指自然规律的运行,如《云笈七签》所述“天地法流,阴阳化育”,此处强调法则如川流不息,与“道”的哲学内涵相关联。
参考资料
“法流”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需根据具体语境区分,主要分为法律和佛教两类解释:
指法律的传承与发展,强调法律体系在历史进程中的延续性和完善性。该词由“法”(法律体系)与“流”(传承)组成,多用于描述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例如,中国古代礼法制度向现代法治体系的转变可视为“法流”的体现。
佛法的延续性
指佛法如水流般相续不绝,强调佛教教义的永恒传承。如《佛学大词典》提到“法流”比喻正法传承如川河之流,需通过师徒相承保持连贯性。
佛力的加持作用
在密宗思想中,“法流”被视为佛菩萨对众生的持续加持力。据《末法时期的法流》解释,法流强弱直接影响修行成果,其传承需依托佛菩萨为枢纽,具有“生生不息”的特性。
经典例证
南朝文献如梁元帝《谢敕送齐王瑞像还启》中“心抃法流”等记载,均以“法流”代指佛法的传播与影响。
偶见于书法流派(如某地域书风传承)或土地流转政策(如“依法流转土地”)等场景,但使用频率较低。
“法流”的核心概念是“传承的连续性”,具体指法律体系或佛法的延续。需结合上下文判断其指向——法律语境侧重制度发展,佛教语境则强调教义与加持力的永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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