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斥过失的言论。 宋 孔文仲 《制科策》:“斧鉞不足以禁谤论,窜黜不足以抑烦言。” 清 龚自珍 《发大心文》:“脱令我今生多受浮言,无情浅夫,或用见成言説而成谤论,便须知我前世处境亨泰,但能坐议,不察人世一切真实烦恼故。”
谤论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带有贬损、攻击性质的言论或批评,通常包含公开指责、诋毁或恶意中伤的成分。以下从词典释义、词源构成及典籍用例角度详细解析:
据《汉语大词典》收录:
谤论(bàng lùn)指“诽谤议论;恶意批评”,强调言论的负面攻击性。其构成包含两层含义:
二者结合后,词义聚焦于以损害他人声誉为目的的公开非议,带有主观恶意性。
《左传》中的政治语境
春秋时期“谤”常用于指臣民对统治者的批评,如《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载郑国“乡校议政”,子产主张“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其中“议政”即包含对政策的批判性言论,虽非全属恶意,但接近“谤论”的公共批评属性。
《论语》的伦理界定
孔子提出“浸润之谮,肤受之愬”(《论语·颜渊》),区分了客观批评与恶意诽谤。“谤论”更倾向后者,即通过夸大或捏造事实贬损他人。
在当代语境中,“谤论”的语义可关联至:
(注:因古籍原典无直接网络链接,推荐通过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ctext.org) 或国学大师(guoxuedashi.com) 在线查阅相关典籍原文。)
“谤论”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详细解释:
“谤论”指公开批评或指责他人过失的言论。该词带有较强的批判性,强调通过言辞揭露或抨击错误行为或现象。
多用于书面语或历史文献,常见于批判性论述中,需注意语境是否带有贬义或中性立场。
“谤论”是结合“公开批评”与“议论分析”的复合词,强调通过言论揭露过失,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褒贬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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