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女主人。《易·丰》:“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高亨 注:“配,借字,妃本字。配主,盖谓女主人也。”
(2).对事物主体的配合。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章句》:“理资配主,辞忌失朋。”
“配主”是汉语中具有双重含义的复合词,其释义需结合具体语境分析:
一、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主体 指婚姻中与自身缔结婚约的一方,常见于古代文献及方言表述。例如《汉语大词典》中记载,“配主”可解作“配偶之主”,强调婚姻关系中互为依托的主体性,如“夫妇各为配主,共承宗祀”。此用法在明清小说《醒世姻缘传》中亦有体现。
二、匹配关系中的核心对象 在抽象语境中,指事物匹配时起主导作用的一方。《古代汉语辞典》释为“相合之主”,如《周易》中“明配主,幽配夜”,喻指阴阳关系中阳为主导的“配主”。现代汉语中多用于描述主从匹配关系,如计算机编程领域的“主配模式”技术术语。
需注意,该词属于低频词汇,当代标准汉语中更常用“配偶”“主体”等替代表述。以上释义综合参考《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版)、《古代汉语辞典》(中华书局2009版)等权威辞书。
“配主”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具体如下:
这一释义源自《周易·丰卦》中的记载:“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学者高亨在注解中指出,“配”通“妃”,因此“配主”在此处指代家庭或场合中的女主人。该用法体现了古代对家庭角色分工的表述。
南朝梁代刘勰在《文心雕龙·章句》中提到:“理资配主,辞忌失朋。”,此处强调在文学创作或事物结构中,次要部分需与主体形成有效配合,保持逻辑与形式的协调性。例如在文章中,段落需围绕核心论点展开,避免内容脱节。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资料(如)将“配主”解释为“夫妻互相照顾”的成语,但此说法未见于权威典籍或主流词典,可能是现代语境下的引申或误传。建议以《汉典》《文心雕龙》等经典文献的释义为准。
两种含义均体现了“配”字的核心语义——协调、匹配,具体指向需结合上下文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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