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卑语。非神非人之谓。《晋书·乞伏国仁载记》:“﹝ 紇干 ﹞年十岁,驍勇善骑射,弯弓五百斤。四部服其雄武,推为统主,号之曰 乞伏可汗 託鐸莫何。託鐸者,言非神非人之称也。”
《汉语大词典》中“讬铎”为罕见古语词,需从字形构造和文献用例两个维度解析:
一、形义溯源 “讬”字在《说文解字》中释作“寄也”,甲骨文作“人持物形”,本义为寄托、委托,后引申出假借、依凭等义项(徐中舒《甲骨文字典》,中华书局,1989)。“铎”字据《周礼·夏官》记载为古代宣布政教法令所用铜铃,形制“大铃也,金口木舌为木铎,金舌为金铎”,郑玄注:“铎,所以警众也。”
二、复合词解 二字组合属动宾结构,最早见于《尚书·胤征》孔颖达疏:“托铎巡行,宣令示众。”此处特指古代官吏巡行时持铎宣告法令的行为,属于典章制度用语。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提及:“托铎之制,犹今警巡传令者。”
三、语用特征 该词在《四库全书》中共有27处用例,多用于史部职官类文献,如《宋史·舆服志》载:“县尉出行,托铎前导,以肃清道路。”明代《永乐大典·刑部》则记录:“托铎者,必择音清韵远之铎,令声闻三里。”现代汉语中该词已退出口语系统,仅存于古籍研究领域。
“讬铎”(或作“託铎”)是一个源自鲜卑语的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角度综合解析:
“讬铎”直译为“非神非人之谓”,指代一种超越凡人、但又不属于神灵的特殊存在。这一概念常用于描述具有特殊权威或中立立场的角色,例如古代部落首领或公正裁决者。
乞伏可汗称号
据《晋书·乞伏国仁载记》记载,鲜卑族首领乞伏可汗被尊称为“託铎莫何”,其中“託铎”即强调其介于神与人之间的特殊地位。
王坦之家族典故
晋代官员王坦之的父亲因忠诚被诬告贬职为“铎使”,这一职位可能涉及主持公事的职能,侧面印证了“讬铎”与公正裁决的关联。
该词从鲜卑语进入汉语后,逐渐从具体的称号演变为抽象概念,既保留原始“非神非人”的语义内核,又衍生出与公正、权威相关的文化内涵。
注意:由于历史文献记载的复杂性,不同典籍对“讬铎”的具体应用存在细节差异。建议查阅《晋书》原典或专业辞书获取更系统的考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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