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米粮。 宋 苏轼 《杭州上执政书》:“兼 軾 近者奏为本路转运司今年合起年额米斛百六十万,乞特许且起一半或三分之二,其餘候丰熟日随年额起发,未蒙恩许。”《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乞朝廷多拨米斛或钱物,付臣措置招徠,人心既归,北势自屈。”
米斛在汉语中主要有两层含义,需结合历史语境和特定领域理解:
指十斗为一斛的计量单位,主要用于量米。此义项源于古代度量衡体系:
宋代以前:1斛 = 10斗 = 100升
宋代改制后:1斛 = 5斗(即半石)
例如《汉书·律历志》载:“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斛为最大单位。
来源:《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第七版)
先秦时期,“斛”指一种口小底大的方形量器,《庄子·胠箧》中“为之斗斛以量之”即反映其作为标准量具的功能。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第二版)
特指石斛(Dendrobium)的别称,尤其用于江淮地区:
因石斛茎节形似米粒,且古代常以“斛”为计量单位,故得名“米斛”。
来源:《中药大辞典》(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第二版)
属兰科植物,茎入药,主产于安徽霍山等地,故亦称“霍山石斛”。具有益胃生津、滋阴清热之效,列为传统名贵中药。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米斛”作为量具单位,衍生出“不为五斗米折腰”等典故(五斗米约合宋制半斛),象征气节,见《晋书·陶潜传》。此用法强化了“米斛”在文化语境中的物质计量属性。
“米斛”一词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解释,具体可分为两类:
指米粮的计量单位,常见于宋代文献。如苏轼在《杭州上执政书》中提到“米斛百六十万”,即用该词指代粮食数量。这种用法与古代量器“斛”(1斛=10斗)相关,多用于公文或历史记载中。
指霍山石斛(学名:Dendrobium huoshanense),是兰科石斛属植物,具有以下特点:
另有少数文献(如)将其引申为成语,比喻“思想狭隘”,但此用法较为罕见,可能属于特定语境下的文学化表达。建议优先参考前两种主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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