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到诬蔑牵连。《新唐书·张嘉贞传》:“帝数幸 东都 , 洛阳 主簿 王钧 者,为 嘉贞 缮第,会以赃闻,有詔杖之朝堂。 嘉贞 畏衊染,促有司速毙以灭言。”
衊染是一个较为罕见的汉语复合词,其核心含义需从构字法和历史用法进行解析。根据《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修订版)的记录,“衊”为“蔑”的异体字,本义指“以血涂染”,《说文解字》训为“污血也”,后引申为污损、诽谤之意;而“染”在《玉篇》中释义为“渍色也”,指浸渍着色。二字组合后,“衊染”在古典文献中多指用污浊之物浸染,如《汉书·谷永传》注引颜师古曰:“衊谓涂染也”,具体指通过不正当手段对人或事物进行污名化行为。
在现代汉语语境中,该词多保留其引申义,指通过造谣、诽谤等方式使他人名誉受损。此释义可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污蔑”词条的扩展解释,其中强调“以不实之词损害他人声誉”的行为特征。需要注意的是,该词在现代使用频率较低,常见于书面语或特定法律文书中,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及名誉侵害行为的专业表述。
“衊染”是一个较为少见的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释义
“衊染”读作miè rǎn,意为遭到诬蔑牵连。其中“衊”通“蔑”,指捏造事实诋毁他人;“染”指受牵连、波及,整体强调因他人诬陷而无辜受累。
词义拆解与古籍例证
据《新唐书·张嘉贞传》记载,张嘉贞因下属贪腐案件担心被牵连(“畏衊染”),试图掩盖事实。此例反映了古代官场中因他人过错而受诬陷牵连的现象,侧面印证“衊染”的历史使用场景。
词形变体与注意事项
“衊染”也写作“蔑染”,两者为同一词汇的异体写法,均指向诬蔑和牵连的双重含义。使用时需结合语境,常见于描述因他人过错或污名化行为而被动陷入负面处境的情况。
建议在学术或正式场景中使用时,优先参考《汉语大词典》《古代汉语词典》等权威辞书,进一步确认词义演变及具体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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