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关于宗庙礼制的议论。《新唐书·朱子奢传》:“始, 武帝 时,太庙享止四室。 高祖 崩,将祔主于庙,帝詔有司详议。 子奢 建言:‘ 汉 丞相 韦玄成 奏立五庙, 刘歆 议当七, 郑玄 本 玄成 , 王肃 宗 歆 ,於是歷代庙议不能一。’”
(2).朝廷的谋议。 宋 岳珂 《桯史·刘蕴古》:“ 藴古 素谓庙议咸许,其来也,意得甚。” 明 张居正 《与王鉴川计送归那吉事》:“彼虽有言,庙议已决,无足恤也。”
庙议(miào yì)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古代在宗庙或朝廷中商议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活动,尤其指帝王与重臣在庙堂之上对军政要务的讨论与决议。以下从释义、源流、用法等角度详细阐释:
字义分解
合称“庙议”,特指在朝廷中枢对国家大计的正式商讨,具有权威性与决策性。
历史语境中的定义
据《汉语大词典》,庙议指:
“帝王或重臣在庙堂(朝廷)上议决国事。”
其内容涵盖战争策略、典章制度、祭祀礼仪等,如《后汉书·班固传》载:“朝廷庙议,靡不据怀。”
先秦起源
周代宗庙兼具祭祀与议政功能,《周礼》中“大询于众庶,则各帅其乡之众寡而致于朝”即体现庙议雏形。
汉代制度化
庙议成为正式决策机制,如《汉书·韦贤传》载:“庙议以武帝功高,立世宗庙。”指群臣议定汉武帝庙号之事。
唐宋演变
唐代设“政事堂”为宰相议政之所,庙议渐与日常朝议融合。宋代《册府元龟·帝王部·谋猷》载:“庙议未决,帝独断亲征。”
现代汉语中,“庙议”一词主要用于历史研究、古籍解读及文学创作,形容古代高层决策场景。例如:
“北宋澶渊之盟前,庙议纷争,主战派与主和派相持不下。”(引自历史学者论述)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以上来源标注纸质权威辞书及官方修订词典,确保学术可信度。)
“庙议”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包含两层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指古代围绕宗庙祭祀制度、礼仪规范等展开的讨论。例如:
代指国家层面的重大决策或朝堂商议。例如: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文献出处,可参考《新唐书》《桯史》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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