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關于宗廟禮制的議論。《新唐書·朱子奢傳》:“始, 武帝 時,太廟享止四室。 高祖 崩,将祔主于廟,帝詔有司詳議。 子奢 建言:‘ 漢 丞相 韋玄成 奏立五廟, 劉歆 議當七, 鄭玄 本 玄成 , 王肅 宗 歆 ,於是歷代廟議不能一。’”
(2).朝廷的謀議。 宋 嶽珂 《桯史·劉蘊古》:“ 藴古 素謂廟議鹹許,其來也,意得甚。” 明 張居正 《與王鑒川計送歸那吉事》:“彼雖有言,廟議已決,無足恤也。”
廟議(miào yì)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在宗廟或朝廷中商議國家重大事務的決策活動,尤其指帝王與重臣在廟堂之上對軍政要務的讨論與決議。以下從釋義、源流、用法等角度詳細闡釋:
字義分解
合稱“廟議”,特指在朝廷中樞對國家大計的正式商讨,具有權威性與決策性。
曆史語境中的定義
據《漢語大詞典》,廟議指:
“帝王或重臣在廟堂(朝廷)上議決國事。”
其内容涵蓋戰争策略、典章制度、祭祀禮儀等,如《後漢書·班固傳》載:“朝廷廟議,靡不據懷。”
先秦起源
周代宗廟兼具祭祀與議政功能,《周禮》中“大詢于衆庶,則各帥其鄉之衆寡而緻于朝”即體現廟議雛形。
漢代制度化
廟議成為正式決策機制,如《漢書·韋賢傳》載:“廟議以武帝功高,立世宗廟。”指群臣議定漢武帝廟號之事。
唐宋演變
唐代設“政事堂”為宰相議政之所,廟議漸與日常朝議融合。宋代《冊府元龜·帝王部·謀猷》載:“廟議未決,帝獨斷親征。”
現代漢語中,“廟議”一詞主要用于曆史研究、古籍解讀及文學創作,形容古代高層決策場景。例如:
“北宋澶淵之盟前,廟議紛争,主戰派與主和派相持不下。”(引自曆史學者論述)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以上來源标注紙質權威辭書及官方修訂詞典,确保學術可信度。)
“廟議”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兩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古代圍繞宗廟祭祀制度、禮儀規範等展開的讨論。例如:
代指國家層面的重大決策或朝堂商議。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文獻出處,可參考《新唐書》《桯史》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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