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置于墓中的地契。用石、砖、铁、木等刻写。内容是记死者所买墓地的四至、价钱、证人和不许侵占等语。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别集·买地券》:“今人造墓,必用买地券。以梓木为之,朱书云:‘用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文,买到某地’云云。此村巫风俗如此,殊为可笑。”
买地券(mǎi dì quàn)是中国古代墓葬中用于象征性购买墓地的冥器文书,具有浓厚的宗教与民俗色彩。其核心含义及文化内涵可从以下角度阐释:
买地券又称“地券”“墓券”,是古人埋葬死者时仿照现实土地契约制作的明器(冥器),旨在通过虚构的土地买卖契约,向地下鬼神宣告墓地的合法所有权,祈求亡灵安宁。其内容多包含买卖双方、土地位置、面积、价格、见证人等要素,形式上融合了真实契约格式与道教符咒元素。
买地券起源于东汉,盛行于唐宋,延续至明清。早期券文内容相对真实(如东汉《王未卿买地券》),后逐渐演变为带有镇墓解谪功能的宗教文本,常书写于砖、石、铅板或陶器上随葬。这一演变反映了古人“事死如事生”的丧葬观念及对冥界秩序的想象。
多采用“某年月日,亡人XXX用钱若干,购得土地若干”的固定句式,并虚构“天帝”“土伯”等神明作为见证者(如《中国历代契约粹编》收录的唐代买地券)。
宋元以后券文常融入道教符箓、神祇名号(如“青乌子”“东王公西王母”)及镇压语(如“千秋万岁,永无殃咎”),兼具契约与护身符功能。
买地券是研究古代经济史、法律史、宗教史及民俗的一手材料。例如,罗振玉《蒿里遗珍》考证汉唐地券,揭示了早期土地交易形态;现代学者则通过券文分析冥世观念的地域差异(如江西、福建出土宋券的方言特征)。
参考资料
“买地券”是中国古代丧葬文化中的一种特殊物品,主要用于象征死者在阴间获得墓地的合法所有权。以下是详细解释:
买地券又称“地券”“冥契”,最早出现于东汉时期,由现实中的土地契约演变而来,唐宋后逐渐普及。它是一种宗教性质的随葬文书,刻写或书写在石、砖、铅、木等材质上,置于墓中。
早期以石刻、砖刻为主,后期出现纸质焚烧后随葬的形式。券文内容逐渐程式化,兼具实用与象征意义。
买地券反映了古人“视死如生”的生死观,结合了土地私有制、契约精神与道教信仰,是研究古代民俗、宗教及社会经济的重要材料。
需注意,“买地券”在部分语境中也被引申为成语,比喻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土地(如、3),但这一用法并非其原始含义,且权威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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