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官吏食禄的品级。《礼记·月令》:“﹝季秋之月﹞收禄秩之不当,供养之不宜者。” 孙希旦 集解:“盖有位而有常禄者谓之禄秩。” 汉 王充 《论衡·偶会》:“削土免侯,罢退令相,罪法明白,禄秩适极。”《通志·职官七》:“ 梁 之禄秩不异於 魏 而易品为班。”
(2).犹禄位。《荀子·荣禄》:“是故三代虽亡,治法犹存,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禄秩也。”《吴子·应变》:“凡攻敌围城之道,城邑既破,各入其宫,御其禄秩,收其器物。”《后汉书·蔡茂传》:“﹝ 蔡茂 ﹞梦坐大殿,极上有三穗禾, 茂 跳取之,得其中穗,輒復失之。以问主簿 郭贺 , 贺 离席庆曰:‘大殿者,官府之形象也。极而有禾,人臣之上禄也。取中穗,是中台之位也。於字禾失为秩,虽曰失之,乃所以得禄秩也。’”
(3).俸禄。《北史·蔡祐传》:“﹝ 蔡祐 ﹞性节俭,所得禄秩皆散宗族,身死之日,家无餘财。”《隋书·食货志》:“凡如此禄秩,既通所部兵士给之,其家所得盖少。” 宋 徐铉 《寄歙州吕判官》诗:“风光适意须留恋,禄秩资贫且喜欢。” 明 李东阳 《寿舅氏刘公八十诗序》:“ 东阳 自叨禄秩以来,吾母夫人已弗逮养。”
禄秩
禄秩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核心概念,指官吏按品级、职位所享有的俸禄与等级待遇。其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
二字合称,指按官阶分配的俸禄与等级制度。
先秦以谷物(如“粟”“米”)为主,汉代形成“钱谷兼给”,唐代发展为货币、田产、实物复合制。
周代分“九命”,秦汉行“石”制(如二千石),隋唐后定型为“九品三十阶”,俸禄随品级递增。
既是官吏生计保障,也体现“尊卑有序”的礼法思想。《周礼·天官》强调“以八则治都鄙……六曰禄秩,以驭其富”。
禄秩制度强化了“学而优则仕”的价值观,如《诗经·小雅·北山》所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其等级秩序深刻影响古代社会结构。
参考资料
“禄秩”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用于描述官吏的待遇及等级体系。根据多个权威来源的综合分析,其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展开:
官吏食禄的品级
指官员按品级享受的俸禄标准,与职位等级直接挂钩。例如《礼记·月令》提到“收禄秩之不当”,说明禄秩需与官职匹配。
禄位(官职地位)
强调官员的职位本身,如《荀子·荣辱》中“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禄秩”,表明禄秩与职位互为依存。
俸禄(物质待遇)
具体指官员的薪水,如《北史·蔡祐传》记载禄秩被用于接济宗族,体现其实物或货币属性。
若需更深入的文献例证,可参考《通志·职官七》《吴子·应变》等典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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