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崔猛》:“官疑 申 ,捕治之。横被残梏,踝骨皆见,卒无词。积年餘,不堪刑,诬服,论辟。”
“论辟”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论辟”指判处死刑,主要出现在古代法律或文学语境中。例如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崔猛》中记载:“诬服,论辟”,即因刑讯逼供而被迫认罪,最终被判死刑。
若需更多古籍例证或法律演变,可参考《汉典》《聊斋志异》等来源。
辟(bì)是一个多义词,它有许多不同的含义。在不同的语境中,辟可以指代开启、启示、开辟、除去等不同的动作或概念。
辟字由辛部和白部组成。辛是辟字的左边部分,白是右边部分。辟字包含了13个笔画,分别是横、竖、撇、捺、点、又、一、丨、丿、乙、厂、广。
辟字最早出现在古代汉字中,它的形状代表了一把斧头,意义是拆除、清除、开路等。在古代社会中,辟常常用于指示除去坏事、邪恶或疾病等。
辟字的繁体形式为「闢」。繁体字中的「辟」将右边的白字部分拆分为「百」和「白」,加强了原字的意义。
古代汉字的演变过程中,辟字的形状有所变化。早期的形态类似于一个门的形状,而后来变成了斧子的形状,象征着开辟。随着汉字的演变,辟字的写法逐渐稳定下来,成为现在的形态。
1.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辟新途径。
2. 他突然间有了一番辟然大悟的感觉。
3. 通过实践辟明了一条正确的道路。
1. 辟谣:揭穿谣言,澄清事实。
2. 辟邪:排除恶势力的干扰,去除邪气。
3. 辟疆:开拓新领土,扩展疆域。
开辟、开拓、开启、启示
封闭、关闭、狭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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