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的女乐。《文选·陆机<吊魏武帝文>》:“宣备物於虚器,发哀音於旧倡。” 吕延济 注:“倡,女乐也。”
旧倡是汉语中的历史词汇,其核心含义指从前或过去从事歌舞表演或乐妓职业的女子,后也引申指脱离风尘的妓女。以下是详细解析:
本义
“倡”在古代指以歌舞为业的艺人(非贬义),如《史记·滑稽列传》载“优旃者,秦倡”。“旧倡”即曾以此为业的女子,强调其过往身份。
引申义
唐宋后,“倡”逐渐与妓女含义重合。明代《醒世恒言》中“旧倡”明确指从良妓女,如:“此女乃汴京旧倡,流落至此。”(卷三)。此时词义隐含身份转变。
收录“旧倡”词条,释义为:“旧时的歌舞艺人。后亦指妓女。”并引清代《通俗编》佐证其源流演变。
白居易《琵琶行》中“老大嫁作商人妇”的琵琶女,其身份可归类为“旧倡”,反映唐代艺妓的社会处境。
虽未直接收录“旧倡”,但“倡”字释义包含历史用法:“古同‘娼’”,印证其词义关联。
该词属历史用语,现代汉语已罕用。研究古典文学或社会史时需注意:
提示:因该词属生僻古语,权威在线词典暂缺直接释义页面,建议查阅《汉语大词典》纸质版(上海辞书出版社)或《中文大辞典》(台湾中华学术院编)获取完整考据。
“旧倡”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旧倡(拼音:jiù chàng)指旧时的女乐,即古代从事歌舞表演的女性艺人。这一解释在多个权威来源中被明确提及,例如:
部分来源(如)提到,“旧倡”可拆解为“旧”与“倡”二字,引申为过时的观念或主张,用于批评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思想。但这一用法多见于现代语境,且权威性较高的文献仍以“女乐”为核心释义。
“旧倡”的权威解释为古代女乐,而“过时主张”属于现代引申义,使用需谨慎。如需深入考证,可参考《文选》等古籍或权威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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