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国传统戏曲的武打表演程式。是为刻画人物服务的一种艺术手段。也叫做“出手”。它以一个角色为中心,同其他几个角色相互配合,作抛掷传递武器的特技,并用打击乐烘托气氛,形成种种舞蹈性的惊险场面。多用于神仙斗法的武旦戏,如京剧《泗州城》、《盗仙草》等。少数武生、武净戏里有时也用打出手,如京剧《铁笼山》、《取金陵》等。
(2).方言。谓动手打架。如:大打出手。
“打出手”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几层含义,其核心都与“动手”、“施展技艺或武力”相关:
戏曲表演中的特指(本义): 在传统戏曲(尤其是京剧)武打表演中,“打出手”特指一种高难度的武打套路。通常由一名主要演员(多为武旦或武生)在舞台上同时应对多名对手的攻击,并运用踢、抛、接等技巧处理武器(如刀、枪、棍等),形成激烈、精彩且富有技巧性的群战场面。它强调演员之间的高度配合、精准的技巧和舞台调度的艺术性,是衡量武戏演员功力的重要标准。例如:“这场戏里,武旦演员的‘打出手’干净利落,引得观众连连叫好。” 来源:《中国戏曲表演艺术辞典》(文化艺术出版社)、《京剧知识词典》(天津人民出版社)。
武术或格斗中的引申义: 引申到武术或一般性的打斗场景中,“打出手”可以指施展拳脚功夫进行搏斗,强调动作的施展和技艺的运用。例如:“两人一言不合就动起手来,他率先打出手,招式凌厉。”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动手打架或采取暴力行动(常用义): 在日常口语中,“打出手”最常用的意思是动手打架或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它强调从言语冲突升级到肢体冲突的行为。例如:“他们俩吵着吵着就动起手来,最后大打出手,场面一片混乱。” 这个含义也常包含“大打出手”的用法,强调冲突的激烈程度。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应用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打出手”一词源于中国传统戏曲的表演术语,特指一种高技巧性的武打场面。其含义逐渐扩展,在武术领域指施展拳脚功夫,在日常用语中最常用以指代动手打架或采取暴力行动。理解其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但其核心始终围绕着“动手”、“施展技艺或武力”这一动作行为。
“打出手”一词有两种主要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指中国传统戏曲中的一种武打特技表演形式,常见于武旦、武生等行当的剧目。其特点为:
在方言或日常用语中,常被用来形容“动手打架”或激烈冲突。例如:
“打出手”既是中国戏曲艺术的独特表现形式,也是现代汉语中描述肢体冲突的生动表达。两种含义的语境差异显著,需结合具体情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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