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辩白的奏疏。辨,通“ 辩 ”。 明 沉德符 《野获编·台省·房心宇侍御》:“ 海 之再出也,年力已惫,渐不及抚南畿时,诸辨疏亦稍馁荏,次年遂卒於位。”
辨疏是汉语中一个较为生僻的文言词汇,现代汉语已较少使用。其含义需从构词法和古籍用例两个维度解析:
辨
《说文解字》释为“判也”,本义指剖分、判别,引申为辨析、申辩。如《周礼·天官》载“辨方正位”,强调对事物的区分与明察。
来源: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影印本。
疏
《说文》注“疏,通也”,原指疏通水道,后衍生为分条陈述的文书(如奏疏、注疏),亦含辩白、解释之义。如《汉书·贾谊传》有“疏罪过”之例。
来源:班固《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
辨疏为动宾结构复合词,直译为“辨析并条陈”,在古籍中特指:
通过书面形式分条辩白冤屈或阐明观点,常见于司法或上书场景。其核心含义包含两层:
例证:明代海瑞《治安疏》虽未直接用“辨疏”一词,但其逐条辩政的文体实质契合该词精神。
来源:海瑞《海瑞集》中华书局整理本。
与近义词对比可深化理解:
词汇 | 侧重方向 | 差异点 |
---|---|---|
辨疏 | 书面系统辩白 | 强调分条列述的正式性 |
辩驳 | 口头或书面反驳 | 形式不限,侧重对抗性 |
陈情 | 陈述事实以求体察 | 弱化辩驳,突出恳请 |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被“申辩书”“答辩状”等取代,但古文献研究及历史剧中仍可见其用例。其构词逻辑(辨+疏)反映了汉语复合词“动作+载体”的生成规律,如“题跋”“奏议”等。
注:因“辨疏”属文言遗存词,现代词典收录有限,释义主要依据字源及古籍语料推证。如需深度考据,建议查阅《故训汇纂》或《汉语大词典》影印本。
“辨疏”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常见于明清文献,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含义
“辨疏”指辩白的奏疏(即臣子向君主呈递的书面辩解)。其中:
用法与语境
多用于官员因受弹劾或质疑时,通过书面形式自证清白或解释缘由。例如明代海瑞曾因政务争议撰写辨疏。
相关例证
明代沈德符在《野获编·台省·房心宇侍御》中提到:“诸辨疏亦稍馁荏”,指海瑞晚年精力衰退,所写的辩白奏疏略显无力。
若需进一步了解奏疏的文体特点或具体案例,可参考《明史》或相关史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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