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诘问和对质。《汉书·王莽传下》:“郡县力事上官,应塞詰对,共酒食,具资用,以救断斩,不给復忧盗贼治官事。”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七:“谁曾受捉?那説来的畜生在那里?唤取来夫人面前詰对。”
"诘对"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深度的复合词,由"诘"(追问、质问)与"对"(应答、回应)两个词素构成。《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责问辩对"的行为过程,特指在正式场合中通过问答形式展开的质询与答辩。该词最早见于古代文书往来,如汉代官制中的"诘对状",指下级对上级质询的书面答复文件。
在语义层面,"诘"强调逻辑严密的追问,《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指出其核心在于"究其事理"的深度考察;"对"则侧重基于事实的应答,《说文解字》释为"应无方"的灵活应对。二者结合构成双向的知识交锋,常见于古代科举策论、司法审讯等场景,如《唐律疏议》载"凡断狱皆须具引律令,有诘对不实者,科罪"即属此类应用。
现代语境中,该词多用于学术研讨或政策辩论场景,指代通过系统性质询与论证达成共识的过程。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应用规范词典》将其纳入"专业术语"范畴,强调其"基于事实依据的理性对话"特性。
“诘对”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诘问和对质,多用于正式或司法语境中。以下从定义、单字解析、文献例证等方面展开详细解释:
多用于司法审问、官员问责或民事纠纷中,体现古代社会通过语言交锋厘清责任的方式。例如:官员被弹劾时需“诘对”以自证清白,或诉讼双方在公堂上“诘对”以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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