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托诏令。《资治通鉴·唐肃宗上元元年》:“ 兴庆宫 先有马三百匹, 辅国 矫敕取之。” 胡三省 注:“矫敕,犹言矫詔也。”
矫敕(jiǎo chì)是古汉语中的复合词,专指伪造或假托皇帝诏令的行为,属古代法律中的重罪。以下从构词、释义及文献用例三方面解析:
本义为“使曲变直”,引申为篡改、假托。《说文解字》注:“矫,揉箭箝也”,后衍生“诈称”之义,如《汉书·高帝纪》载“矫杀卿子冠军”即假托命令杀人 。
特指皇帝诏书。《广韵》释:“敕,书也”,如《后汉书·光武帝纪》有“奉敕而行” 。
古代律法视“矫敕”为“十恶”之“大不敬”。《唐律疏议·诈伪》载:“诸诈为制书及增减者,绞”,明、清律亦沿袭严惩 。
《后汉书·窦武传》载宦官曹节“矫敕诛大将军窦武”,即假传圣旨发动政变 。
释“矫敕”为“诈称诏命”,引《资治通鉴·汉纪》“矫敕收缚(何)进”为例 。
强调其法律后果:“矫诏者,汉律当腰斩” 。
“矫敕”多出现于权臣或宦官乱政时期,如东汉末年、唐代甘露之变。因敕书代表皇权,伪造即挑战统治根基,故历代法典均以极刑震慑 。
“矫敕”是古代政治斗争中伪造皇命的专称,兼具语言学的复合构词特征与法制史的罪刑意义,需结合历史语境理解其严苛性。
“矫敕”是一个汉语词语,发音为jiǎo chì,其核心含义为假托诏令,具体解释如下:
部分资料(如)误将“矫敕”解释为“纠正错误”,这可能是混淆了“矫”的另一含义(如“矫正”)。但根据历史文献及权威词典(如汉典),“矫敕”特指伪造诏令,而非泛指纠错(参考)。
建议结合《资治通鉴》等历史文献理解该词的具体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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