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在租税正额以外加收的损耗费。 五代 后唐 明宗 时,凡民间纳米,每石加收二升,谓之雀鼠耗。 五代 后汉 时 王章 又增至二斗,名为省耗。参见《新五代史·汉臣传·王章》。
(2).指白银交换中加补的损耗量。 郑观应 《盛世危言·铸银》:“﹝纹银﹞用之于市肆,则耗损颇多,有加耗,有贴费,有减水,有折色,有库平、湘平之异,漕平、规平之殊。”
加耗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经济色彩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额外增加的损耗补偿”,常见于古代赋税制度及物资管理领域。该词由“加”(增加)和“耗”(损耗)构成,体现对实际损耗的补充性征收行为。
从词义发展角度看,“加耗”最早可追溯至宋代赋税制度。官府在征收粮食、丝绢等实物税时,为避免运输存储中的自然损耗,向纳税人多征一定比例的额外物资,称为“加耗”。例如《宋史·食货志》记载:“诸路岁输米,每石加耗四斗”,说明当时已有明确的加耗比例标准。
在专业辞书释义中,《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旧时赋税正项外的加征部分”,《辞海》则补充说明该制度“后期常成为官吏盘剥百姓的手段”。这反映该词在使用中逐渐衍生出非合理附加税的贬义色彩,如明代周忱《与行在户部诸公书》批评:“加耗之征,重困于民”。
现代汉语中,“加耗”偶见于经济学论著,用于描述生产流通环节中的隐性成本增加现象,但已脱离原税收术语范畴,使用频率较低。
“加耗”是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词汇,其含义主要涉及古代税收及货币流通中的额外损耗,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五代时期的“雀鼠耗”与“省耗”
后唐明宗时期,官府在征收粮食税时,每石(约60公斤)额外加收二升,名义上是弥补仓储过程中被麻雀、老鼠消耗的损失,称为“雀鼠耗”。后汉时期,官员王章将附加税提高至每石二斗(约12公斤),称为“省耗”。
本质与影响
这类加耗实为变相增加赋税,加重了百姓负担,反映了古代税收制度的不合理性。
明清时期,白银作为主要货币流通时,因成色、重量差异及熔铸损耗,交易中需额外补足差额,称为“加耗”。例如郑观应在《盛世危言·铸银》中提到,纹银使用时需附加“加耗”“贴费”等名目,不同地区还存在“库平”“湘平”等计量标准差异。
作为成语,“加耗”泛指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消耗,导致资源或精力更加紧张,常用于描述资源浪费或效率低下的场景。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文献记载,可参考《新五代史·汉臣传·王章》及《盛世危言》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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