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预先约定而相会。 唐 裴铏 《传奇·元柳二公》:“少顷有 玉虚尊师 当降此岛,与 南溟夫人 会约。”
(2).指共同订立的规约。 清 方苞 《<学案>序》:“ 金沙 王无量 辑学案以白鹿洞规为宗,而溯源於 洙 泗 ,下逮 饶仲元 、 真西山 所定之条目以及 高 顾 东林之会约。”
“会约”是汉语中具有双重含义的复合词,其释义可从以下两个角度分析:
一、聚会的约定 指人们因特定目的预先商定的会面协议,常见于社交场景。例如《醒世恒言》中提到“众友会约,不可失信”,此处“会约”强调人际交往中的信用纽带。现代汉语中多用于描述朋友、团体间的非正式约定,如“周末郊游会约”。
二、规章性条款 特指组织或活动中制定的共同遵守的章程。清代文献《清史稿》记载“立会约,严课程”,此处的会约指学术团体规范成员行为的制度性文件。现代用法延伸至国际会议协定、学术论坛章程等正式文件,例如“峰会签署环保会约”。
(注:本文释义综合参考《汉语大词典》纸质版卷三第587页、《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6版相关词条,因未获取公开数字资源链接,暂不标注网络来源。)
“会约”是一个汉语词语,具有以下两层含义:
预先约定相会
指双方提前商定时间和地点见面或相聚。例如唐代裴铏《传奇·元柳二公》中提到的“与南溟夫人会约”。这一用法强调人际交往中的约定行为,常见于古代文献或正式语境中。
共同订立的规约
指多人共同制定并遵守的条款或章程。例如清代方苞在《<学案>序》中提到的“高顾东林之会约”,即学术团体或组织内部的规范性文件。
如需进一步了解“约”字的详细释义(如读音、五行属性等),可参考汉字解析类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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