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宏词 ”。制科名目之一,始于 唐 , 宋 、 金 等朝亦相沿。制科,科举时代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新唐书·选举志下》:“凡试判登科谓之‘入等’,甚拙者谓之‘蓝缕’。选未满而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中者即授官。”《旧唐书·裴度传》:“ 贞元 五年进士擢第,登宏辞科。”《宋史·选举志二》:“ 景德 后……惟吏部设宏词、拔萃、平判等科如旧制。”《金史·选举志一》:“宏词科试詔、誥、章、表、露布、檄书,则皆四六;诫、諭、颂、箴、铭、序、记,则或依古今体,或参用四六。” 元 刘祁 《归潜志》卷二:“ 钦叔 苦学博览,无不通,尤长於四六。南渡,擢南省魁,復中宏词。”参阅 宋 赵昇 《朝野类要》卷二。
“宏辞”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一种特殊考试科目,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与别称 “宏辞”又称“宏词”,是唐宋金等朝代设立的制科名目,属于科举考试中临时设置的选拔科目,专门考察考生文辞能力。
历史沿革
考试形式与内容 考生需通过撰写三篇高质量文章(试文)来展示文采和学识,通过者可优先授官。唐代将其与考察判案能力的“拔萃科”并列,成为选拔特殊人才的重要途径。
选拔标准 该科注重文学造诣与博学程度,目标是为朝廷选拔文辞卓越、学识渊博的官员,如宋代要求考生“文辞雅丽”。
社会影响 作为制科科目,宏辞科不同于常规科举,具有临时性和高选拔标准,成为士人快速晋升的途径之一,反映了古代对复合型文官的需求。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新唐书·选举志》《宋史·选举志》等文献。
《宏辞》是一个汉字词语,指的是言辞或辞章十分宏大、富有气势。
将《宏辞》进行拆分,可以得到部首"宀"(宝盖头)和部首"次"(次横)。根据拆分结果,整个字共有10个笔画。
《宏辞》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左传·文公十一年》的文章中,形容文辞宏大、雄浑有力。
《宏辞》的繁体字为「宏辭」。繁体字与简体字在字形上有所差异,一般用于繁体字地区,如台湾、香港等。
在古代,汉字的书写方式与现代有所不同。《宏辞》在古时候的写法可能稍有差异,字形可能有所变化,但整体意义与现代一致。
1. 他运用宏辞,激发了人们的爱国情感。
2. 这篇演讲的宏辞之下,蕴含着深刻的思想。
3. 他的宏辞让人仿佛置身于壮丽的山川之间。
1. 宏大
2. 辞章
3. 辞藻
4. 雄浑
5. 文采
1. 雄辞
2. 雄文
3. 志气之辞
1. 寡辞
2. 短词
3. 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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