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为 明 代之教坊司, 清 雍正 中改为和声署,管理朝会时音乐歌舞事项。《清史稿·职官志一》:“和声署,署正,署丞,俱 满 汉 各一人。”
“和声署”是一个历史机构名称,其含义和职能可综合以下信息解释:
“和声署”是清代设立的官署名,主要负责管理朝会、宴飨等场合的音乐歌舞事务。其前身为明代的教坊司,清雍正年间改制后更名为“和声署”。
部分资料误将其解释为“形容音乐和谐”的成语(如),但根据清代官方文献《清史稿》及历史研究,其核心含义应为机构名称。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清史稿·职官志》或相关清代乐制研究文献。
《和声署》是一部音乐相关的著作,通常指的是中国古代乐律理论和调式的总称。
《和声署》由3个部首组成:口、罒、疒,总计13个笔画。
《和声署》起源于古代中国音乐研究和乐律探索,是中国古代音乐理论的重要著作之一。
《和聲署》是简体字的繁体字写法。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中,可以将《和声署》写作《和聲署》。
1. 他的音乐理论研究以及对《和声署》的解读为后来的音乐家带来了很多启发。
2. 《和声署》中的乐律理论对古代音乐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 和声:指乐曲中声部之间的和谐关系。
2. 和声学:研究乐曲声部和声音处理等方面的学科。
3. 和声规律:说明不同音高之间和声关系的规则。
1. 乐律:指音乐中的调子、音程等规律。
2. 音律:音乐中关于音高、节奏、韵律等的规律。
1. 不和声:指乐曲中声部之间的关系不和谐。
2. 不协调:指乐曲中的音乐元素缺乏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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