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為 明 代之教坊司, 清 雍正 中改為和聲署,管理朝會時音樂歌舞事項。《清史稿·職官志一》:“和聲署,署正,署丞,俱 滿 漢 各一人。”
“和聲署”是一個曆史機構名稱,其含義和職能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和聲署”是清代設立的官署名,主要負責管理朝會、宴飨等場合的音樂歌舞事務。其前身為明代的教坊司,清雍正年間改制後更名為“和聲署”。
部分資料誤将其解釋為“形容音樂和諧”的成語(如),但根據清代官方文獻《清史稿》及曆史研究,其核心含義應為機構名稱。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清史稿·職官志》或相關清代樂制研究文獻。
《和聲署》是一部音樂相關的著作,通常指的是中國古代樂律理論和調式的總稱。
《和聲署》由3個部首組成:口、罒、疒,總計13個筆畫。
《和聲署》起源于古代中國音樂研究和樂律探索,是中國古代音樂理論的重要著作之一。
《和聲署》是簡體字的繁體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可以将《和聲署》寫作《和聲署》。
1. 他的音樂理論研究以及對《和聲署》的解讀為後來的音樂家帶來了很多啟發。
2. 《和聲署》中的樂律理論對古代音樂的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1. 和聲:指樂曲中聲部之間的和諧關系。
2. 和聲學:研究樂曲聲部和聲音處理等方面的學科。
3. 和聲規律:說明不同音高之間和聲關系的規則。
1. 樂律:指音樂中的調子、音程等規律。
2. 音律:音樂中關于音高、節奏、韻律等的規律。
1. 不和聲:指樂曲中聲部之間的關系不和諧。
2. 不協調:指樂曲中的音樂元素缺乏和諧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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