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律谓与他人妻合谋,使其与本夫离异,而娶之为己妻。《唐律·户婚下·和娶人妻》:“诸和娶人妻及嫁之者,各徒二年。”
“和娶”是一个古代法律术语,指通过合谋使他人妻子与原夫离异并娶其为妻的行为。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 指在古代律法中,男子与已婚女性合谋,通过离间手段使其与原配偶(本夫)解除婚姻关系,最终将该女子娶为妻子。这种行为具有破坏原有婚姻关系的违法性质。
法律背景 根据《唐律·户婚》记载:“诸和娶人妻及嫁之者,各徒二年”,说明唐代对此类行为有明确刑罚规定,违法者将被判处两年徒刑。
词源构成
历史适用 该罪名主要存在于古代中国法律体系中,旨在维护婚姻制度的合法性。相关记载可见于《唐律疏议》等法典注疏文献。
需注意,现代法律体系已无此罪名,但类似行为可能构成破坏婚姻家庭罪或其他相关违法行为。
《和娶》是一个汉语词语,通常用于形容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和谐、和睦。这个词语一般表示夫妻之间的和睦、和谐的婚姻关系。
《和娶》这个词的拆分部首是“口”和“女”。其中,“口”是表示有关与嘴巴、口音等的字的部首,“女”是表示与女性相关的字的部首。
根据拆分部首得知,《和娶》这个词的笔画数是14画。根据实际写法,可以分解为“禾”、“禾”、“儿”、“女”、“子”五个部分的组合。
《和娶》一词的来源较为简单,由两个单独的字组成,分别为“和”和“娶”。其中,“和”表示和谐、融洽的意思,“娶”表示婚娶的意思。繁体字“和娶”与简体字保持一致,没有特殊的变化。
在古时候的汉字写法中,词语《和娶》和今天的写法非常相似,没有明显的变化和差异。
1.他们经过多年的相处和沟通,拥有了一段非常和娶的婚姻。
2.这对夫妻一直保持着亲密无间的和娶关系。
组词:和睦、和谐、和合、婚姻、夫妻。
近义词:和谐、融洽、和合。
反义词:争吵、不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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