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行保甲法。保内有人犯罪,要举报告发,否则连坐同保之人。是谓“连保”。《宋史·卢秉传》:“持法苛严,追胥连保,罪及妻拏,一岁中犯者以千万数。” 宋 苏轼 《李杞寺丞见和前篇复用元韵答之》:“追胥连保罪及孥,百日愁叹一日娱。”
“连保”是宋代保甲法中的一项制度,指保内成员因犯罪连带受罚的机制。以下是具体解释:
连保指宋代推行保甲法时,同一保甲内的成员需互相监督,若有人犯罪未及时举报,则全体成员连带受罚。这一制度通过群体责任强化基层治安管理,属于古代连坐法的延伸。
该制度虽强化了治安管控,但过度严苛的执行加重了民众负担,引发广泛争议。宋代文献多从法律苛严角度提及连保,侧面反映其实际推行中的负面效果。
如需进一步了解保甲法的其他细则,可参考《宋史》或宋代司法类文献。
连保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词语。其中,“连”是由“辶”和“车”组成,表示行走时的动作;“保”则由“亻”和“呆”组成,表示人靠着物体或墙上,保护自己的样子。
连的部首是辶,它的笔画数为3;保的部首是亻,它的笔画数为2。
连保原本是指官府派遣巡捕或武装人员护送犯人,使其顺利到达目的地的行为。后来,这个词语逐渐广泛应用在社会上,表示人们互相保护、互相联络的意思。
繁体字中,连保的写法为「連保」。
古时候,“连保”的写法与现在相比稍有不同。在金文和大篆字中,连保的写法为「連保」。
1. 他们之间的连保关系非常紧密。
2. 在这个社区,人们都互相连保,形成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连续、连锁、保护、保安、保卫、保洁
互助、共保、亲保
独自、孤立、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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