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女乐工。《明史·乐志一》:“帝以舞非女子事,罢不用。使议乐女冠服以闻。礼官言:‘北郊阴方,其色尚黑……乐女冠服宜黑。’”
乐女是汉语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阐释:
一、词义溯源
“乐女”最早见于《周礼·春官》,指古代宫廷中掌管音乐、歌舞的女性官职。据《汉语大词典》记载,该词原指“以音乐为职业的女子”,其职能包括祭祀奏乐、宴飨伴舞等,是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历史流变
三、文化符号
在文学语境中,乐女常作为艺术审美的载体。白居易《琵琶行》中“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的描写,既体现其技艺传承特性,也折射出古代女性艺术家的社会境遇,该意象被《全唐诗鉴赏辞典》列为唐代音乐文化研究的典型个案。
注:本文释义综合参考《周礼注疏》《中国音乐文物大系》等典籍,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古代乐籍制度考述》学术成果。
“乐女”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需结合读音和上下文区分:
古代女乐工(读音:yuè nǚ)
指古代从事音乐、舞蹈表演的女性职业艺人,属于宫廷或官方礼仪体系。例如《明史·乐志》提到“乐女冠服宜黑”,说明其身份与服饰规范。该含义在多个历史文献中被引用,属于较权威的解释。
追求享乐的女性(读音:lè nǚ)
由“乐”(享乐)和“女”组合而成的贬义词汇,形容过度沉迷娱乐、缺乏责任感的女性。此用法多出现于现代网络或口语场景,但权威性较低,且部分词典未收录该释义。
辨析建议:
两类解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乐”的读音(yuè/lè)和时代背景,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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