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瓜类。味苦如胆,不可食,故名。《诗·邶风·匏有苦叶》:“匏有苦叶, 济 有深涉。” 毛 传:“匏谓之瓠,瓠叶苦,不可食也。”《国语·鲁语下》:“夫苦匏不材於人,共济而已。” 韦昭 注:“材读若裁。不裁於人,言不可食也。共济而已,佩匏可以渡水也。” 清 顾炎武 《淮北大雨》诗:“已知举世皆行潦,且復因人赋苦匏。”
苦匏(kǔ páo)是汉语中对味苦葫芦的古称,特指葫芦科植物瓠瓜(Lagenaria siceraria)的苦味变种。其释义可从以下三方面展开:
指果实味苦、不可食用的瓠瓜品种。《汉语大词典》释为:“味苦的葫芦”。其生物学特征为:
苦匏在传统文化中承载双重意象:
《诗经·邶风·匏有苦叶》以“匏有苦叶,济有深涉”起兴,暗示婚姻需适时而为。汉代郑玄笺注:“叶苦而匏苦者,喻夫妇当同辛苦”,成为解读先秦婚俗的重要符号。
因苦匏质轻耐水,古人剖半为舟具或浮囊。《国语·鲁语》载:“苦匏不材,于人共济而已”,印证其渡水工具用途。
虽不可食用,苦匏在古代生活中具独特功能:
典源参考文献
“苦匏”是汉语中一个较为古老的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角度综合解析:
“苦匏”指一种味苦的葫芦科植物,又称“苦瓠”,果实不可直接食用。其名称源于《诗经·邶风·匏有苦叶》,毛传注释称“匏谓之瓠,瓠叶苦,不可食也”。现代分类学中,匏(páo)属于葫芦科,与瓠(hù)为同类植物的不同变种,甘甜者可食,味苦者则称为苦匏。
据《本草纲目》记载:
在文学作品中,苦匏常被赋予“无用之用”的哲学意涵。例如《国语》中通过“苦匏不可食但可济水”,暗喻事物需因地制宜使用。
提示:苦匏的毒性记载表明,传统草药使用需专业指导,请勿自行尝试。更多文献资料可参考《诗经》《本草纲目》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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