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逃避狱吏的追捕。《汉书·任敖传》:“ 高祖 尝避吏,吏繫 吕后 ,遇之不谨。”《后汉书·光武帝纪上》:“ 光武 避吏 新野 ,因卖穀於 宛 。” 李贤 注引《续汉书》:“ 伯升 宾客劫人,上避吏於 新野 邓晨 家。” 清 吴暻 《题顾亭林遗集和汪安公编修》:“避吏 赵岐 谁共语,离家 王粲 不思归。”
避吏是古汉语词汇,指躲避官吏的追捕或纠缠,多用于描述因触犯律法、逃避徭役或躲避仇家而隐匿的行为。其核心含义强调个体为规避官府权力所采取的主动逃避策略,常见于秦汉至魏晋时期的文献记载。以下是具体解析:
字义拆解
合称“避吏”即指为逃避官府管控而隐匿行踪的行为。
社会背景
秦汉时期律法严苛,徭役繁重,民众常因欠税、逃亡或触法被迫躲避官吏。如《汉书·刑法志》载秦末“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百姓逃亡避吏现象普遍。
《史记·高祖本纪》
刘邦任亭长时因“纵囚”逃亡,藏匿于芒砀山,原文载:“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高祖亡匿,隐于芒砀山泽岩石之间。”此即“避吏”的经典案例,体现对官府追责的逃避(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
《后汉书·独行列传》
东汉名士范冉因得罪权贵,“惧为所害,乃避吏于梁沛之间”,反映士人为避祸主动隐匿(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
语言学家王力在《古代汉语》中指出:“避吏一词浓缩了古代官民矛盾的张力,其使用多见于政权高压期,如秦法‘失期当斩’直接催生陈胜、刘邦等避吏事件。”(来源:王力《古代汉语》第四册,中华书局)
“避吏”是根植于古代中国官僚制度下的特殊社会行为,其语义承载了民众对强权体制的规避意图,需结合历史语境与文献用例综合理解。
“避吏”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和语义演变。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以上内容综合了《汉语大词典》的经典释义,以及现代词典对语义的扩展解读。若需进一步考证古籍用例,可参考《汉书》《后汉书》相关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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