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ffidavit;confession] 受审者口头陈述的供词
受审人口头陈述的与案情有关的话。《儒林外史》第五一回:“ 凤四老爷 只是笑,并无一句口供。” ********* 《抗战以来》四二:“同一案件,各人口供太不一致,颇生疑窦。” 杨朔 《海市》:“吊打了半天,看看问不出什么口供,只得又解开我的绑。”
口供是刑事诉讼中的核心概念,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就案件相关情况向司法机关(如侦查、检察、审判机关)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其定义和法律地位可归纳如下:
基本定义
口供包括供述(承认犯罪或陈述同案犯行为)和辩解(主张无罪、罪轻或减轻责任的情节)两部分。例如,自首或承认罪行的陈述属于供述,而否认指控或提出减轻理由则属于辩解。
证据性质
口供是法定证据类型之一,但其证明力需经严格审查。中国司法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定罪标准
审查要求
司法机关需全面核查口供的真实性,避免逼供、诱供。例如,浙江省检察院明确要求公诉环节需构建科学审查方法,既重视口供作用,又不盲目采信。
双重性
口供可能包含真实信息,但也存在虚假或反复的可能。例如,审讯压力或利益诱导可能导致口供失真。
程序规范
录口供需遵守法定时限(一般不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24小时),且记录需经当事人核对签字。
如需进一步了解口供的采集程序或法律案例,可参考相关司法指引(如、14)。
《口供》是指个人在法律或调查过程中所作的书面或口头陈述,用于提供证据或证明事实的真实性。通常,口供被认为是目击者或相关人员对案件的陈述,具有重要的法律价值。
《口供》的拆分部首是「口」,笔画数为3。
《口供》一词的来源可追溯到古代汉语。其引申意义是指通过口述提供证词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口供》的繁体字为「口供」。
古时候汉字中「口供」的写法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口」可能以更具装饰性的形式呈现。古代文献中也有不同写法的记载。
1. 他的口供在庭审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2. 我们需要准确记录证人的口供。
1. 书面口供 2. 证人口供 3. 口供可信度 4. 口供录音
1. 证词 2. 供述 3. 陈述 4. 说明
1. 否认 2. 拒绝 3. 否定 4. 驳斥
慠如保赤贬匿插岸怊惆尘阛侈恩席宠持载崇峭酬劝传檄而定次且葱绿得到东海公二路地主敢莫光压骨鼕蝗蝝慧利简畅健仰教泽洁慎精达急人之难絶妙堪察加半岛两心相悦丽句里巷落第路透社眉虫妙思铭诸肺腑秘戏莫落莫逆于心驽马鈆刀藕断丝长啪塌劈头盖脸撁五挂四寝想茕居鳅魽润滑油三结合上尉的女儿山河易改,本性难移尸窃随俗浮沉完稿煨干就湿维纶污渍夏海详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