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核官吏的政绩。《汉书·京房传》:“ 房 奏考功课吏法。” 唐 元稹 《授萧祐兵部郎中制》:“课吏陟明,诞若攸职。”《官场现形记》第五七回:“话説 湖南 抚臺本想借着这回课吏,振作一番,谁知闹来闹去仍旧闹到自己亲戚头上,做声不得。”
"课吏"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古代对官吏进行考核、督查其政绩的行为或制度。该词由"课"(考核、督查)和"吏"(官吏、官员)组合而成,体现了中国古代官僚体系中重要的管理机制。
基本含义
"课吏"指上级官府或朝廷依据既定标准,对下级官吏的履职情况、行政能力、治理成效等进行考察、评定与督促。其目的在于确保吏治清明、政令畅通,属于古代行政监察与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
历史制度背景
中国古代的"考课制度"(如秦汉的"上计"、唐代的"四善二十七最"、明清的"京察大计")是"课吏"的具体实践。例如:
文化延伸意义
"课吏"不仅是一种制度,更蕴含"以绩取仕"的治理理念。如《汉书》载"课吏职,明赏罚",强调考核与奖惩结合,推动官吏勤政廉政。这一传统对后世吏治思想影响深远。
释"课吏"为"考核官吏的政绩",并引清代文献例证:"每岁课吏,举其贤者能者。"(来源: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年版)
释义:"督查官吏的治绩",强调其监察职能(来源: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
指出"课吏"是古代官僚体系维持运转的核心机制,与科举、监察制度共同构成文官治理框架(来源: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版)。
参考来源说明
本文释义综合权威辞书及历史制度研究,引证来源如下:
(注:因古籍与学术著作无直接网络链接,标注出版社信息供查证)
“课吏”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用于古代政治制度中,其核心含义为考核官吏的政绩。以下是详细解释:
如需进一步了解“吏”的单独释义(如官职分类、历史演变等),可参考相关文献或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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