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扣减薪俸。《金史·百官志四》:“旧制,凡监临使司、院务之商税,增者有赏,亏者剋俸。”《金史·百官志四》:“﹝ 大定 ﹞二十年,詔十万贯以上盐酒等使,若亏额五厘,剋俸一分。”《金史·百官志四》:“﹝ 大定 ﹞二十三年,以省除提控官、与运司置司处,亏课一分剋俸一分,其罚涉重。”
“克俸”为古代汉语中的特定用法,其核心含义指代官吏薪俸的克扣或削减。该词由“克”与“俸”构成:“克”作动词时含“削减”“抑制”之义(《说文解字》释为“肩也”,引伸为承担、制约);“俸”指官吏的薪给(《玉篇》注为“禄也”)。二者组合后特指在官方俸禄发放过程中,通过行政手段减少应发数额的行为。
在中国古代官僚体系中,克俸现象常见于财政困窘时期。例如《明会典》卷二十记载:“凡官吏俸给,遇灾伤则量减支给”,说明朝廷将克俸作为财政调控手段。清代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卷十八中亦提及“俸银折色”制度,揭示俸禄发放时以实物替代银两的变相克扣行为。
此词多现于典章制度类文献,如《唐六典》《宋史·职官志》等均有涉及俸禄支给细则的记载。现代学者黄惠贤在《中国俸禄制度史》中系统梳理了各朝代克俸现象,指出其本质是封建财政体系对官吏经济权益的制度性剥夺。
克俸(kè fèng)是一个古代行政术语,主要用于描述对官员薪俸的扣减或限制。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克俸指扣减薪俸,尤其针对官员因工作失误、未完成税收指标等情况实施的惩罚措施。例如,商税征收不足时,相关官员会被按比例削减俸禄()。
历史渊源
该词最早见于《金史·百官志》,记载了金代对官员的考核制度:若商税、盐酒税等税收未达标准,官员会被“剋俸”作为处罚,扣减比例从“一分”到更高不等()。
应用场景
主要用于古代行政体系中,作为对官员履职不力的经济惩罚手段。例如,税收亏空、监管失职等情况均可能导致克俸()。
延伸说明
以上信息综合了《金史》等历史文献及权威词典的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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