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犒劳赏赐。《三国志·魏志·高贵乡公髦传》:“今遣使者犒赐将士,大会临饗,饮宴终日,称朕意焉。” 晋 葛洪 《抱朴子·君道》:“先酣游而后听断,数苦役而疎犒赐。”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潍水狐》:“遣人馈送遗其家,翁犒赐丰隆。”
犒赐(kào cì)是汉语复合词,由“犒”与“赐”两个单字构成,本义指以酒食财物慰劳并赏赐有功者。《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慰劳赏赐”,特指古代对军队、臣属的奖赏行为。该词最早见于《左传》,载“王使宰孔赐齐侯胙”,后《三国志》中“犒赐将士”的记载进一步印证其军事场景中的使用传统。
从构词结构看,“犒”字从牛从高,甲骨文象形为以牛牲祭祀,后引申为用酒食慰劳。《说文解字》释“犒”为“饷军”,《玉篇》注为“饷馈”。“赐”字从贝从易,《说文解字》解作“予也”,《广雅》释为“与也”,二者组合形成“物质奖赏”与“精神表彰”的双重含义。
据《辞源》考订,该词在宋元时期发展为固定搭配,如《宋史·兵志》载“每岁寒食、端午、冬至,特犒赐诸军”。古代实施犒赐包含三个要素:一是特定场合(如战胜、节庆),二是实物载体(酒肉、钱帛),三是身份限定(将士、重臣)。现代汉语中多用于历史叙述,如《中国军事通史》中“朱元璋犒赐北伐将士”的记载。
“犒赐”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kào cì(注音:ㄎㄠˋ ㄘˋ),其核心含义为犒劳赏赐,即通过物质或宴饮等方式对有功者进行慰劳与奖赏。以下为详细解释:
《三国志·魏志·高贵乡公髦传》:
“今遣使者犒赐将士,大会临饗,饮宴终日,称朕意焉。”
(通过宴饮和赏赐慰劳将士,体现君主对军队的重视)。
晋·葛洪《抱朴子·君道》:
“先酣游而后听断,数苦役而疎犒赐。”
(批评统治者沉溺享乐却忽视对臣民的犒赏)。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潍水狐》:
“遣人馈送遗其家,翁犒赐丰隆。”
(描述对有功者家属的丰厚赏赐)。
“犒赐”是古代汉语中兼具实用与礼仪色彩的词汇,既体现物质奖励,也包含精神抚慰。其用法多见于史书与古典文学,可结合具体文献进一步理解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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