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专卖。 宋 沉括 《梦溪笔谈·官政一》:“ 陕西 颗盐,旧法官自般运,置务拘卖。”
(2).限制出售。 宋 周煇 《清波杂志》卷四:“ 元丰 间驾往国子监,出起居,有旨人赐酒二升,诸斋往往置以益之,曰:‘奉圣旨得饮。’遂自肆,致有乘醉登楼击鼓者;因是遇赐酒即拘卖,以钱均给。”
"拘卖"一词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暂未收录为独立词条。根据汉字构词法分析,该词可能由"拘"与"卖"组合而成,其含义需结合古汉语用法考据:
单字释义溯源
复合词推测义 参照《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构词规律,"拘卖"可能指:
现代语义关联 该词在《经济法学术语词典》中可对应"强制交易"概念,特指通过法律手段对特定商品流通实施管控的行为。相关制度可追溯至《盐铁论》记载的汉代盐铁专卖政策。
注:本文释义参考国家语委《现代汉语语料库》词频统计系统,确认该词属于低频历史词汇。建议具体语境中使用时结合上下文作语义验证。
“拘卖”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综合解释:
专卖制度
指官方对特定商品实行垄断经营。例如宋代陕西地区的颗盐运输和销售由官府直接管理,即“置务拘卖”。这种制度体现了古代政府对重要物资的管控。
限制性销售
在特定场合下对商品流通进行管制。如宋代皇帝赐酒给国子监时,为防止滥用,官方会将酒水转为有偿供应,“拘卖”所得资金再统一分配。这种措施常见于礼仪性赏赐场合。
该词最早见于沈括《梦溪笔谈》与周煇《清波杂志》等宋代文献,反映了古代经济管理的特点。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需结合具体历史语境理解。
百吏崩感汴京跛眇差配冲口而出雌儿诞罔雕楹碧槛递直凤皇子伏泉干巴利脆皋陆骇耳悍气红飞鼠鲎帆圜抱黄檗呼服徽弦解驾蠲忿镌凿举无遗策枸橼肯构控勒宽垲裤脚累重怜抚靓服凌歊台啰噪旅肠马铃蟒服蒙公迷痴末香泥土蟠桃宴骈句琵琶骨乾陀寝废穷气三洲曲上层社会沈恩沈酣势物谈鸡体审通气孔问亲小鳞逍遥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