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理学家 陆九渊 语。意谓其思想皆出自“六经”,可以与圣人之言互相发明。《陆象山语录》卷上:“学苟知本,六经皆我注脚。”《宋史·陆九渊传》:“或劝 九渊 著书,曰:‘六经註我,我註六经。’”
“六经注我”的汉语词典释义
“六经注我”是中国古代哲学,特别是宋明理学心学一派的重要命题,其核心含义是指:学者不应拘泥于儒家经典(六经)的字句本身,而应通过研读经典来印证、发明和彰显自身内在固有的本心或天理。它强调主体精神(“我”)的能动性和本体性,经典(“六经”)被视为阐释主体精神(“我”)的注脚或工具。
语义解析与哲学内涵:
核心思想与典籍出处: 此命题集中体现了陆九渊(象山)心学的核心思想——“心即理”。陆九渊认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万物之理皆备于人心。因此,求学问道的根本在于“发明本心”,而非向外穷索。六经所载的圣人之言,不过是圣人对其本心之理的阐述。后人学习六经,目的应是效法圣人,体认自己心中同样的理,让六经服务于对自我本心的认知与修养。这一思想被其门人及后世心学家(如王阳明)所继承和发展。(来源:《陆九渊集·杂说》、《宋元学案·卷五十八·象山学案》)
历史影响与意义: “六经注我”的提出具有重要的思想解放意义:
“六经注我”是一个深刻的哲学命题,意指儒家经典(六经)的作用在于阐释、印证和发明学者自身内在的本心与天理。它由陆九渊明确提出,是心学“心即理”思想在经典诠释上的具体体现,强调为学的根本在于“发明本心”,经典是辅助达成此目标的工具(注脚),彰显了人的主体性和道德自觉。
“六经注我”是宋代哲学家陆九渊提出的重要学术观点,其内涵可从以下方面解析:
一、基本含义 该词的字面含义是“用六经来注解我的思想”,强调以经典为工具阐释个人见解,而非被动接受经典原义。陆九渊认为,当学者达到融会贯通的境界时,经典便成为自我思想的注脚,即“学苟知本,六经皆我注脚”(《陆象山语录》)。
二、与“我注六经”的对比
•我注六经:侧重对经典原义的考据与还原,强调客观解读
•六经注我:主张通过经典表达个人思想,强调主观创造性解读,是前者的升华
三、核心思想
四、六经范畴 原指儒家六部核心典籍:《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乐经》(后失传),汉代后多称“五经”。陆九渊语境中的“六经”更倾向于代指经典整体,而非特指某部文献。
五、评价与影响 该思想体现了心学“心即理”的核心理念,虽被部分学者批评为牵强附会,但客观上推动了宋明理学的发展,成为后世“经世致用”思想的重要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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