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下芳香。亦指留下好名声。 宋 欧阳修 《答钱寺丞忆伊川》诗:“惟有嵓桂花,留芳待归客。” 明 危素 《挽达兼善》诗:“要知汗竹留芳日,只在孤舟浅水时。”《花月痕》第四四回:“留芳眉史,歌蒿借孔雀之词;证果情天,文梓起鸳鸯之塚。” 欧阳予倩 《忠王李秀成》第五幕第二场:“如今富贵荣华在你的眼前,死也在你的眼前;留芳百世也在你,遗臭万年也在你,你要仔细的想想。”
“留芳”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liú fāng,其核心含义指留下美好的名声或形象,使后人长久铭记。以下为详细解析:
据《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记载,春秋时期文人虞卿游历时,曾在一片花园种下梅树,希望梅香能长久留存。后人借此故事衍生出“留芳”一词,象征美名传世。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学作品中的用例,可参考古典诗词集或《史记》相关篇章。
《留芳》这个词指留下芳香的气味或记忆,给人以美好的印象。
《留芳》的部首是艹(草字头部),它的总笔画数为14。
《留芳》一词源自于古代文学家鲁迅先生的著名散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一句名言:“读书对于人的意义,就如同花草收留蜜蜂,吸引蝴蝶一样,吸引着有灵魂的人。留下的就是香甜的花粉和香醇的蜜。书籍能发出馥郁的芬芳,给人以美好的记忆。”这句话中的“香粉和香醇的蜜”和“给人以美好的记忆”之意籍此引申开来。
《留芳》在繁体字中的写法是《留芳》。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有所不同。《留芳》在古时候的汉字写法为“留芳”。
他的诗画留芳百世。
留香、芬芳、残芳、永留芳心。
留香、芳香、愉快、美好。
散去、消失、遗忘、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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