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越;超出寻常顺序。 清 何焯 《义门读书记·论语下》:“为学一凌躐便易怨天,一轻浮便易尤人。” 清 李鸿章 《置办外国铁厂机器折》:“其铸钱、织布、挖河、犂田诸器,虽可仿製,但其法式同中有异,触类引伸,尚须考究;尤当权其轻重缓急,庶不致凌躐无序。” 清 俞樾 《群经平议·仪礼二》“乃陈币”:“入门之后,公与宾每门每曲揖,介与摈皆在后鴈行,则羣有司亦不得凌躐而前。”
淩躐(也写作“凌躐”)是一个古汉语词汇,现代使用频率较低,主要出现在文言或特定学术语境中。其核心含义指超越本分级或次序,强行侵占或冒犯,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以下是详细解释:
超越次序,僭越侵犯
指不按既定规则或等级顺序行事,强行跨越本应遵循的层次或界限。
例:
《明史·职官志》载:“毋得淩躐以紊旧章。”
(意为不可僭越职分扰乱原有制度。)
践踏,欺凌
引申为以强势姿态压制、欺侮他人。
例:
清代王夫之《读通鉴论》:“豪强淩躐细民,官府莫能制。”
(指豪强欺压百姓,官府无力制止。)
本义为逾越、侵犯(《说文解字》:“凌,越也”),含居高临下之意。
本义为践踏、跨越(《说文解字》:“躐,践也”),强调打破常规次序。
二字叠加强化了“蛮横越界”的语义,凸显行为的不合规性。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极少使用,多见于研究古籍、历史文献或法律文本中描述越权行为。权威辞书释义如下:
“淩躐”释义为“超越等级次序;僭越”。(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
标注为“同‘凌躐’”,释作“逾越,侵犯”。(商务印书馆,2015)
“祭祀之位,各有差等,不可淩躐。”
(强调祭祀礼仪中等级不可僭越。)
“为学须循序渐进,不可淩躐求速。”
(朱熹主张治学需循序渐进,反对急于求成而逾越阶段。)
“淩躐”是一个具有负面语义的古汉语动词,强调对秩序级或他人权益的强行侵犯,其使用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现代汉语中更常用“僭越”“逾越”“侵凌”等词替代。
“淩躐”(或作“凌躐”)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líng liè(注音:ㄌㄧㄥˊ ㄌㄧㄝˋ),其核心含义为超越常规或打乱原有顺序,具体可从以下方面理解:
该词多见于古籍文献,尤其在清代文人笔下:
“淩躐”多用于批评因急进或轻视规则导致的无序状态,强调对“循序渐进”的重视。其语境涵盖学术、管理、礼仪等多个领域,具有鲜明的文言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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