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九卿。 汉 杨恽 《报孙会宗书》:“ 惲 家方隆盛时,乘朱轮者十人,位在列卿。”《南史·袁湛传》:“ 怀玉 父大司农 绰 见居列卿,妻不宜从子。”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一:“ 寇忠愍公 之贬也,初以列卿知 安州 ,既而,又贬 衡州 副使,又贬 道州 别驾。” 明 李贽 《初潭集·师友三·为文》:“ 太叔广 甚辩给,而 挚仲治 长於翰墨,俱为列卿。”
列卿(liè qīng)是古代中国官制中的特定称谓,指代朝廷中位列九卿体系的高阶官员群体。该词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内涵存在差异,需结合具体朝代制度分析:
一、基本释义与词源 “列”为排列、位列之意,“卿”为古代高级官职通称。二字组合构成偏正结构名词,特指位列中央核心行政体系的高官。《汉语大辞典》将其定义为“九卿之列”,《中国历史大辞典》强调其“三公九卿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秦汉官制中的核心构成 秦汉时期确立三公九卿制,列卿包括太常(掌宗庙礼仪)、光禄勋(宫禁守卫)、卫尉(宫门屯兵)、太仆(车马畜牧)、廷尉(司法刑狱)等九大职能部门长官。其官秩为中二千石,地位仅次于三公,直接参与国家政务决策。
三、历史演变特征
四、文学语境中的特殊用法 古典文献中常以“列卿”代指显赫官位,如《汉书·朱博传》载“位列列卿”,《三国志》用“历职列卿”形容仕途显达。此类用法多强调官员的尊贵身份与社会影响力。
五、现代研究价值 当代学者通过列卿制度研究古代中央官制演变,如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分析列卿与尚书机构的职权消长,李孔怀《秦汉职官制度研究》探讨列卿职能的具体运作模式。
“列卿”是古代官职术语,指位列九卿的高等级官员,常用于历史文献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指九卿
“列卿”即位列九卿的官员,属于秦汉至明清时期的中央高级官职。九卿的具体职责历代有所变化,但通常包括太常、光禄勋、卫尉等要职。
词源与文献依据
地位与职能
列卿属于中央行政核心层,如汉代大司农(掌管财政)、太仆(掌管车马)均属九卿范畴。例如《南史》提到袁绰“居列卿”,即担任此类要职。
延伸用法
部分文献中,“列卿”也可泛指位列高官的群体,如唐代岑参诗句“列卿御史尚书郎”,将御史、尚书等要职并称。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书》《归田录》等典籍原文,或查阅汉典、沪江词典等权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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