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宦官无子,收养他人为子,谓之“携养”。 汉 陈琳 《为袁绍檄豫州》:“﹝ 曹操 ﹞父 嵩 ,乞匄携养,因贜假位,舆金輦璧,输货权门。”后多用为指斥 曹魏 之词。 唐 刘知几 《史通·称谓》:“必若当涂所出,宦官携养,帝号徒加,人望不愜。” 清 唐孙华 《客有作诗讥魏武者辄亦效颦题四绝句》之二:“携养当年市国恩,舆金輦璧费攀缘。”
“携养”是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主要源于古代政治文化语境,具体解释如下:
“携养”指古代宦官因无子嗣而收养他人之子的行为。这一行为最初用于描述宦官群体,但后来逐渐演变为带有贬义的政治批判用语,尤其在汉末至三国时期常被用来指斥曹魏政权(如曹操家族)的出身问题。
出处溯源
该词最早见于东汉陈琳的《为袁绍檄豫州》:“(曹操)父嵩,乞丐携养,因赃假位。”。文中用“携养”暗指曹操父亲曹嵩是宦官曹腾的养子,以此攻击曹操家族出身不正。
语义演变
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称谓》中延续这一用法:“必若当涂所出,宦官携养,帝号徒加,人望不惬。”,将“携养”与曹魏代汉的合法性争议相关联,强化其贬义色彩。
原义场景
特指宦官通过非血缘关系延续家族传承的行为,反映古代宗法制度下无子者的特殊继承方式。
政治引申
汉末至魏晋时期,该词成为政敌攻击曹魏的常见话术,暗指其政权“得位不正”。例如清代唐孙华诗作中仍用“携养当年市国恩”批判曹操。
现代汉语中“携养”已非常用词汇,主要用于历史文献解读或特定语境下的修辞,如研究汉魏政治斗争或宗法制度时可能涉及。
携养是指携带养育,抚养。该词的拆分部首为扌(手部)和艮(阜部),总计笔画为10画。
携养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汉语中。在古代,人们常常用手携带婴儿或年幼的动物或植物,加以抚养和照料。其后,携养逐渐延伸至养育和照顾任何需要被抚育的人或物体。
在繁体字中,携养的写法为「攜養」。这种写法保留了携带和养育的意思,但使用了不同的字形。但是,简化字形式已经在现代被广泛使用。
在古时候的汉字书写中,携养的写法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仍然保留了携带和养育的意思。古代常通过手部和动作的表示来强调携带的含义。
以下是一些使用携养的例句:
携养是一个动词,在合理的语境下可以与其他词语组合成为不同的词组,例如:
与携养相关的近义词可能包括养育、抚养、扶养等词语。反义词可能包括遗弃、放弃、忽视等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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