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孝敬父母的德行。《周礼·地官·师氏》:“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后汉书·独行传·刘茂》:“﹝ 茂 ﹞家贫,以筋力致养,孝行著於乡里。” 宋 苏轼 《县榜》:“牛酒以礼高年,粟帛以旌孝行。” 明 高明 《琵琶记·一门旌奖》:“议郎 蔡邕 ,篤於孝行,富贵不足以解忧,甘旨常关於想念。虽违素志,竟遂佳名,委职居丧,厥声尤著。”
孝行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可分为以下三个层面,结合权威文献阐释如下:
“孝”字从老省、从子,象形子女承扶老人之态。《说文解字》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行”指具体实践行为,二者合成“孝行”,即奉养父母的实践行动,强调由心而发的具体侍奉。
物质奉养与精神敬顺
《汉语大词典》定义为:“孝顺父母的德行”,包含物质供养(如《孝经·庶人章》"谨身节用,以养父母")与精神敬重(《论语·为政》"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行为规范体系
古代典籍将孝行具象化为:
孝行在儒家伦理中具有社会整合功能。如《孝经·开宗明义》强调:"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将家庭伦理扩展为政治秩序基础。朱熹在《朱子语类》中进一步阐释:"孝是行仁之本,仁理寓于事亲实践中。"
“孝行”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词语,其解释如下:
拼音为xiào xíng(注音:ㄒㄧㄠˋ ㄒㄧㄥˊ),指子女对父母尽孝的具体行为与德行。它强调通过实际行动表达对父母的尊敬、奉养和关怀,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
文化内涵
孝行不仅是物质层面的赡养,更包括精神层面的敬爱,如《周礼·地官·师氏》提到“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强调通过孝行增进亲情。
历史上的典范人物(如《三国演义》第九回提到的“孝行素著”者)常因孝行受到社会赞誉。
文献例证
如今,“孝行”仍是中华美德的重要体现,当代社会通过评选“孝亲楷模”等方式倡导孝道(如举例的“孝行感人”案例)。其核心在于传承“敬亲、奉养、承志”的伦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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