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孝敬父母的德行。《周禮·地官·師氏》:“教三行:一曰孝行,以親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賢良;三曰順行,以事師長。”《後漢書·獨行傳·劉茂》:“﹝ 茂 ﹞家貧,以筋力緻養,孝行著於鄉裡。” 宋 蘇轼 《縣榜》:“牛酒以禮高年,粟帛以旌孝行。” 明 高明 《琵琶記·一門旌獎》:“議郎 蔡邕 ,篤於孝行,富貴不足以解憂,甘旨常關於想念。雖違素志,竟遂佳名,委職居喪,厥聲尤著。”
孝行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以下三個層面,結合權威文獻闡釋如下:
“孝”字從老省、從子,象形子女承扶老人之态。《說文解字》釋:“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
“行”指具體實踐行為,二者合成“孝行”,即奉養父母的實踐行動,強調由心而發的具體侍奉。
物質奉養與精神敬順
《漢語大詞典》定義為:“孝順父母的德行”,包含物質供養(如《孝經·庶人章》"謹身節用,以養父母")與精神敬重(《論語·為政》"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别乎?")。
行為規範體系
古代典籍将孝行具象化為:
孝行在儒家倫理中具有社會整合功能。如《孝經·開宗明義》強調:"夫孝,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将家庭倫理擴展為政治秩序基礎。朱熹在《朱子語類》中進一步闡釋:"孝是行仁之本,仁理寓于事親實踐中。"
“孝行”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詞語,其解釋如下:
拼音為xiào xíng(注音:ㄒㄧㄠˋ ㄒㄧㄥˊ),指子女對父母盡孝的具體行為與德行。它強調通過實際行動表達對父母的尊敬、奉養和關懷,是中國傳統倫理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
文化内涵
孝行不僅是物質層面的贍養,更包括精神層面的敬愛,如《周禮·地官·師氏》提到“教三行:一曰孝行,以親父母”,強調通過孝行增進親情。
曆史上的典範人物(如《三國演義》第九回提到的“孝行素著”者)常因孝行受到社會贊譽。
文獻例證
如今,“孝行”仍是中華美德的重要體現,當代社會通過評選“孝親楷模”等方式倡導孝道(如舉例的“孝行感人”案例)。其核心在于傳承“敬親、奉養、承志”的倫理精神。
百慮一緻八面瑩澈伴隨薄松松标新立異避朝變服薄利逞頭角舂汲抽腸等地等競鬥而鑄兵罰願黻翣筕篖皓蒼後會有期黃班護疵晦黑翦鑿交加豭尾接踵而來季肋積射士幾運郡門口馬诓設跨業燎爐列地淪坳羅繡冒躁祢鹗穆暢泥腿秋閨鋭武傷恫上好繩幅嘶澀速決戰肅如炭坑讨罰淘虛駝毧望江南卧吹物名霧絲無疑舞綴小不起寫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