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订典籍。 南朝 梁 沉约 《论谱籍疏》:“於是东堂校籍,置郎令史以掌之。”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三:“ 若水 乘驛赴闕,命以道官,至 蕋珠殿 校籍,视殿修撰。” 明 唐顺之 《寄姜白二子》诗:“画省熏香行载槖, 石渠 校籍坐然藜。”
“校籍”一词有两种不同含义,具体解释需结合语境:
根据汉典和查字典的考据:
此为历史文献中的规范用法,常见于古代官职(如校书郎)职责描述。
部分现代非权威来源(如、)将其解释为“学籍”,认为包含学生姓名、学号、班级等信息。这种用法尚未被《现代汉语词典》收录,可能是将“校”与“学”混用的非规范表达。
校籍,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词语。第一个字“校”是树木成长的地方,第二个字“籍”是指登记、记录的意思。
拆分部首:“校”字的部首是木,表示与树木相关;“籍”字的部首是竹,表示与竹子相关。
拆分笔画:“校”字有8个笔画,按照横、竖、撇、捺、折、钩的顺序依次写成;“籍”字有10个笔画,按照竖、横、撇、点、钩、捺的顺序依次写成。
校籍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汉书·食货志》。在古代,国家会设立校艺和校园,选择才能出众的学生进入学校学习。这些学生被登记记录在册,成为校籍。
繁体字“校籍”的写法与简体字保持一致,没有特殊变化。
古时候的汉字写法往往比现代简体字要复杂一些,但是“校籍”这个词的古代写法与现代基本相同。
1. 这位学生的名字已经被记录在校籍上了。
2. 校籍是学校管理学生的重要手段。
3. 遗失校籍会影响学生的信息管理。
校长、校风、校牌
学籍、登记、记录
非校籍、非登记、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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