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令辅佐官员之统称。辛亥革命后专置县佐官职,为县知事的佐理,设于县内要地,不与县知事同城。掌理县知事委办的各项事务,并得于驻地就近指挥监督该地警察及处理违警案件。后废。 清 刘大櫆 《诰赠通奉大夫程君传》:“君由国子生需次县佐。” 清 袁枚 《随园随笔·县佐非县丞》:“今人以县丞为县佐,不知 唐 官制县丞簿尉之下,尚有四佐:一司功佐,一司仓佐,一司兵佐,一司户佐,皆名县佐。”
县佐是近代中国地方行政体系中的官职,其定义、职能及历史演变可综合如下:
县佐是辛亥革命后(1912年起)设置的县级辅助官职,专为县知事(相当于县长)提供行政支持。其前身为清代县丞,但职权和设置方式有所调整,并非普遍设立,仅驻于县内重要区域,且不与县知事同城办公。
注:部分资料提及唐代、宋代县佐职能(如),但高权威来源均聚焦民国时期,可能涉及表述混淆,建议以近代官制为准。
《县佐》是一个汉字词语,它指的是古代官职的一种,相当于县级一级官员的副职,可以理解为县级副官。
《县佐》的部首是⻍(尸部)。它的拆分部首是尢+彡。它的总笔画数是6画。
《县佐》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的官制。在封建社会中,中国行政区划以县为单位,每个县都设有一名官员负责地方行政事务,而《县佐》就是这个官员的副职。
《县佐》的繁体字是「縣佐」。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县佐》的字形稍有不同,尚未标准化。不过,通常将「县」写作「縣」,「佐」写作「做」。当然,这也会因为时代和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 他在任县佐期间做出了许多为民办实事的举措。
2. 这位县佐具备广泛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胜任各种行政工作。
组词:县令、县官、副县、县尉、县丞
近义词:地方副官、地方副职、县级副职
反义词:县令、县长、县丞(从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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