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妇女封号。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嫔御命妇·太君》:“ 唐 制四品妻为郡君,五品为县君,其母邑号皆加太君,封称太,此其始也。”《宋史·职官志十》:“詔定文武羣臣母妻封号……贵人母封县太君……庶子、少卿监、司业、郎中、京府少尹、赤县令……母封县太君……其餘升朝官已上遇恩,并母封县太君。”
“县太君”是古代中国对特定女性群体的封号,主要用于官员母亲或妻子的封赠,其含义和演变如下:
起源与制度
“县太君”一词始于唐代,最初与官员品级挂钩。根据记载,唐代规定五品官员的妻子封为“县君”,其母则加“太”字,称为“县太君”。宋代沿袭此制,并细化为不同等级,如《宋史·职官志》提到“庶子、少卿监、郎中、赤县令等官员之母可封县太君”。
封赠对象
该封号主要授予中低级官员的母亲或妻子。例如,宋代五品官员的母亲可获此封号,而四品官员的母亲则封为“郡太君”,更高品级则对应“国太夫人”等称号。
历史演变
文化意义
这一制度反映了古代“母凭子贵”的社会观念,通过封号彰显家族地位。例如,韩愈在祭文中曾用“某县太君”尊称逝者母亲。
与其他封号的区别
“县太君”与“郡太君”“国太夫人”等形成等级序列,具体对应官员品级。如宋代规定:“国太夫人”为一品,“郡太君”为四品,“县太君”为五至七品官员之母的封号。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朝代封赠规则或实例,可参考《事物纪原》《宋史·职官志》等文献来源。
《县太君》这个词是指古代中国地方上的妇女官员,通常指县的女县令。她们在治理地方、办理政务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县太君》这个词的部首是“夂”,总共由10个笔画组成。
县太君这一称谓最早可以追溯到南朝宋时期。当时的南朝统治者刘宋政权设立女县令职称,称之为“太君”。由于当时的女县令地位较高,因此被尊称为“太君”,象征着她们的权威和威望。
县太君的繁体字为「縣太君」。
在古代,县太君的汉字写法并非现在的“县太君”,而是利用古代的字体形态表现,具体写法因时代而异。例如,刘宋时期写法为「縣太君」,元代写法为「县太君」等。
1. 那位县太君治理有方,深得民心。
2. 她虽然是个县太君,但为人谦和和善。
1.县令:指地方行政单位中的官员,负责地方事务。
2.太守:古代县级行政单位的官员,负责治理一个县。
3.君:古代贵族阶层的尊称。
县令、太守、郡守
普通妇女、普通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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